小兒肥胖症

醫學上對體重超過按身長計算的平均標準體重20%的兒童,稱為小兒肥胖症。超過20%~29%為輕度肥胖,超過30%~49%為中度肥胖,超過50%為重度肥胖。

肥胖症是指體內脂肪積聚過多,體重超過按身長計算的平均標準體重20%者。是常見的營養性疾病之一,其發病率由於診斷標準不一而變異較大,國內報告為2.4%~3.92%,而西安對青少年的調查則高達8.39%。

肥胖症分兩大類,無明顯病因者稱單純性肥胖症,兒童大多數屬此類;有明顯病因者稱繼發性肥胖症,常由內分泌代謝紊亂、腦部疾病等引起。研究表明,小兒肥胖症與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等有密切關係。因此,有必要對小兒單純生肥胖症早期進行干預。現主要敘述單純性肥胖症。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pediatric obesity 
  • 就診科室:兒科、內分泌科
  • 多發群體:小兒
  • 常見病因:與營養過度、心理因素、缺乏活動、遺傳因素等有關
  • 常見症狀:進行性體重增加,行為偏差和全身體脂普遍增加
病因,臨床表現,治療,

病因

病因迄今尚未完全闡明,一般認為與下列因素有關。
1.營養過度
營養過多致攝入熱量超過消耗量,多餘的熱量以甘油三酯形式儲存於體內致肥胖。嬰兒餵養不當,如每次嬰兒哭時,就立即餵奶,久之養成習慣,以後每遇挫折,就想找東西吃,易致嬰兒肥胖,或太早餵嬰兒高熱量的固體食物,使體重增加太快,形成肥胖症妊娠後期過度營養,成為生後肥胖的誘因。
2.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在肥胖症的發生上起重要作用。情緒創傷或心理障礙如父母離異、喪父或母、虐待、溺愛等,可誘發膽小、恐懼、孤獨等,而造成不合群,少活動或以進食為自娛,導致肥胖症
3.缺乏活動
兒童一旦肥胖形成,由於行動不便,更不願意活動,以致體重日增,形成惡性循環。某些疾病如癱瘓、原發性肌病或嚴重智慧型落後等,導致活動過少,消耗熱量減少,發生肥胖症
4.遺傳因素
肥胖症有一定家族遺傳傾向。雙親胖,子代70%~80%出現肥胖;雙親之一肥胖,子代40%~50%出現肥胖;雙親均無肥胖,子代僅1%出現肥胖。單卵孿生者同病率亦極高。
5.中樞調節因素
正常人體存在中樞能量平衡調節功能,控制體重相對穩定。本病患者調節功能失平衡,而致機體攝入過多,超過需求,引起肥胖。

臨床表現

肥胖症可見於任何年齡小兒,以l歲以內,5~6歲或青少年為發病高峰,患兒食慾極好,喜食油膩、甜食,懶於活動,體態肥胖,皮下脂肪豐厚、分布均勻是與病理性肥胖的不同點,面頰、肩部、乳房、腹壁脂肪積聚明顯。腹部偶可見白色或紫色紋。男孩因會陰部脂肪堆積,陰莖被掩蓋,而被誤為外生殖器發育不良。
體重超過同齡小兒,且身高及骨齡皆在同齡小兒的高限,少數可超過,智力正常,性發育正常或提前。
肥胖症小兒常有心理障礙如孤僻、自卑感等,可作為肥胖的起因或維持肥胖的因素之一。
單純性肥胖者血中胰島素水平升高,糖耐量試驗和空腹血糖無明顯異常。血總脂、膽固醇、甘油三酯及游離脂肪酸均增高。超聲檢查可見不同程度的脂肪肝
嚴重肥胖者可因胸壁肥厚、橫膈抬高、換氣困難,造成CO2瀦留、缺氧,以致氣促、發紺、繼發性紅細胞增多、心臟擴大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稱為肥胖性肺心綜合徵。

治療

1.限制飲食
限制飲食既要達到減肥目的,又要保證小兒正常生長發育,因此,開始時不宜操之過急,使體重驟減,只要求控制體重增長,使其體重下降至超過該身長計算的平均標準體重的10%,即可不需要嚴格限制飲食。
熱量控制一般原則為:5歲以下2.51~3.35MJ/d(600~800kcal/d),5~10歲3.35~4.18MJ/d(800~1000kcal/d),10~14歲4.18~5.02MJ/d(1000~1 200kcal/d)。
重度肥胖兒童可按理想體重的熱量減少30%或更多,飲食應以高蛋白,低碳水化合物及低脂肪為宜,動物脂肪不宜超過脂肪總量的1/3。並供給一般需要量的維生素和礦物質。為滿足小兒食慾,消除飢餓感,可多進食熱量少、體積大的食物如蔬菜及瓜果等。宜限制吃零食和甜食及高熱量的食物如朱古力等。
2.增加運動
肥胖兒童應每日堅持運動,養成習慣。可先從小運動量活動開始,而後逐步增加運動量與活動時間。應避免劇烈運動,以防增加食慾。
3.行為治療
教會患兒及其父母行為管理方法。年長兒應學會自我監測,記錄每日體重,活動,攝食及環境影響因素等情況,並定期總結。父母就幫助患兒評價執行治療情況及建立良好飲食與行為習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