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鬯酒不供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鬯酒不供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鬯酒不供判
〈太常申博士請供郁鬯酒,光祿以久無匠人,且金草不知所出,不造。祠部亦以為禮有沿廢,不允所請。寺執“見著唐《禮》,豈得不行?”祠部云:“藉田準令,兼給廩犧。藉田今或不供。犧亦廢用。酒無郁鬯,於事何闕?”寺猶固執。〉
國家大禮畢具,無文鹹秩,聲名赫乎上古,享獻周於百神。每窮谿澗之毛,誰爽粢盛之備?太常宗廟攸奉,禘祫爰司。張君理窟之才,王肅儒宗之望。請供鬯酒,擬實卣樽;允得事宜,雅符恆典。光祿以無匠不造,又用靡草為辭;有司以沿革不同,兼引藉田特比。犧牲不廢,愛禮斯深;郁鬯莫供,司存何劣?且鬯人之職,須預其材,釀金草之芳酌,充茅之既灌。何得不供所務?輒替彝章。光祿拒之於前,祠部送之於後。事均齊楚,得失而兩兼;理同臧谷,亡羊而一揆,況國禮明著,安可闕如?鹹請推窮,方結刑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