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驅儺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驅儺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驅儺判
率以大儺是驅,群厲斯逐。(闕)夏官之所掌,在東堂而成法。飾其金目,視方隅而皆知;壯乎丹首,(闕)彩章而必備。有司奉職,無競惟人,既屍百隸之位,當順四時之節。值此日月初晦,星辰已周,欽奉國儀,必聞堂贈,須因周以成法,將始逐茲赤疫,罔被清泠,上以破除惡夢,下以司執遺鬼。宣尼之禮,更立阼階;張衡作賦,是清京室。此時廢執,孰以逃刑?撫狀誠合科繩,執文或當推問。何者?所稱晦日,乍涉陽春,儻作元律在時,不可朱裳有事。理茲伏念,然正嚴科,必當建日之辰,請寘先庚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