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養賈兒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對養賈兒判創作年代:唐代作品體裁:散文作者:無名氏 對養賈兒判〈丁養賈兒,能馴擾。啄人谷不伏賠。〉丁為拙好,收養賈兒,日月淹延,羽毛成就。逢人不懼,遇物無驚,有鴨群之精神,得鴬斯之風彩。楚鳥既非別族,吳鴉亦是一宗,未能甘鼠,已聞啄谷。鳥未損物,人則何辜?即索賠填,恐非通允。丁稱不伏,理亦無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