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軍、袁 原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整治赤水河城區周圍河道環境衛生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對赤水河環境衛生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一、我處系貴州省交通廳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赤水河航道行政管理、維護及航道養河費徵收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我處對航道的行政管理許可權為:制止偷盜、破壞航道設施、侵占和損壞航道行為等。
二、 由於貴州省交通廳已計畫將赤水河航道創建為貴州省第一條“全國文明樣板航道”,近幾年來,我處為此開展了包括治理河道兩岸環境衛生在內的大量的前期工作,並向赤水沿河各級地方政府呼籲加強赤水河航道環境衛生治理。去年(2007年)七月我處還組織召開了有川、黔兩省沿岸市(縣)、鄉鎮和相關管理部門及企業幾十家單位參加的“赤水河航道管理協調工作會議”,與古藺、習水、赤水、合江人民政府聯合發布了《加強赤水河航道管理聯合通告》;會議還以《倡議書》的形式向赤水河沿岸廣大人民民眾發出“保護母親河、建好母親河”的倡議,對加強赤水河航道環境治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為了加強赤水河的保護和管理,進一步改善赤水城區河道環境衛生,建議赤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赤水河的航道管理及沿岸衛生、綠化、美化工作;對城區河道環境衛生方面建議由環衛、環保、城管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聯合治理,我處將不遺餘力積極配合。
此復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