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質訊問法(interrogation method of confrontation)刑事案件偵查人員、審判人員為查明案件事實和刑事責任,組織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 被害人、證人進行質詢詰問的一種訊問方法。偵查人員、 審判人員對被告人、被害人、證人之間的當面質詢詰問,以及對對質各方在對質過程中的心理反應的觀察,可為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真實性和被害人證言、證人證言的真偽提供一定的信息。
對質時,偵查人員、審判人員 令對質雙方分別就同一事件作供述或陳述,每一對質參加 者都可對對方的供述或陳述提出質問和辯駁,以澄清事實和責任,為偵查人員、審判人員認定犯罪事實、分清刑事責任提供一定依據。按訴訟的不同程式,可分為偵查階段預 審中的對質訊問和審判階段庭審中的對質訊問;按參與對 質者的相互關係,可分為不同被告人之間的對質、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對質、被告人與證人之間的對質,以及證人之間的對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