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金占用課稅

對資金占用課稅,指國家對國營企業因占用國家所有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徵收的稅。國家為了保證國營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拔給企業使用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均屬於國家所有。

國家除進行必要的專業管理外,還可以根據有償占用原則依法向企業徵稅。徵收此類稅,不僅有利於國家集中資金,更重要的是運用稅收這一經濟槓桿,調節企業之間因技術裝備和資金條件的優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排除形成企業利潤高低的這些客觀因素,促進企業合理使用資金,加強經濟核算。我國在部分地區、部分企業曾實行的固定資產占用費和國有資金稅,均屬於對資金占用 課稅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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