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守則

1989年,捷克知識分子哈維爾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論壇”,制定8條《對話守則》。

1989年,捷克知識分子哈維爾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論壇”,制定8條《對話守則》,在街頭巷尾張貼,內容是:
1.對話的目的是尋求真理,不是為了鬥爭。
2.不做人身攻擊。
3.保持主題。
4.辯論時要用證據。
5.不要堅持錯誤不改。
6.要分清對話與只準自己講話的區別。
7.對話要有記錄。
8.儘量理解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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