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人供濫物判

《對行人供濫物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行人供濫物判
  • 作者:無名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對行人供濫物判
〈官市納帙,行人將濫物供,所由揀退。雲被頡頏,不伏卻領。〉
四人異業,百工居次,事有資于軍國,理無隔於纖微。納帙所成,多慚美質,緝叢殘於鴛綺,同眾制於狐裘。行因針縷之工,坐得煙霞之跡,雖遠殊於法物,遂有入於官須。但物異新成,幸非科作,論市唯應見物,論濫寧可別求。物既不任供官,退亦何成頡頏?不伏卻領,仍事薄言,豈可加刑?終希理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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