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舉抱瓮生判

《對舉抱瓮生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舉抱瓮生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舉抱瓮生判〈河南東持斧舉抱瓮生,或告雲矯。州科生妄罪。不伏。〉
世道交喪,文質平易,朴略之緒,眇焉不逮。混沌之萌,去之彌久,眷言持斧,庀我王職。將鎮風化,是旌漢陰。孑孑乾旄,雖得詩人之詠;悠悠抱瓮,仍昭孔父之責。或者之告,不其宜乎?假修之名,於是驗矣!然刑克以當,遁真成肥。甯越尚不致科,巢父如何詰罪?免夫度外,竊以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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