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令有客判》是唐代王緯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縣令有客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王緯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對縣令有客判
〈縣令有客,吏賀皆往,或遺賀錢,萬人告其受贓。辭云:其實不持一錢。〉
賓實有禮,將存執贄之儀;相在於堂,爰司主進之務。惟彼縣尹,是亦為政。詩愷悌以字人,需飲食而肅客。宓琴多暇,偃室常閒。將有四方之賓,用致萬錢之賀。彼吏人而迭進,伊或者以員來。財非摭實,詞則誇誕。稽諸漢史,且曰大言:詳乃呂刑,寧聞默貨。哂無狀而即可,驗受贓以謂何?
作者簡介
王緯(728—798),字文卿,郡望晉陽(今山西太原),絳州(今山西新絳)人。王之渙之侄。明經及第。歷任長安尉、江西觀察判官、彭州刺史、給事中、浙西觀察使,加御史大夫、兼諸道鹽鐵轉運使、檢校工部尚書等職。居官清白而傷於苛碎。新、舊《唐書》有傳。《全唐詩》存詩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