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空偵察

對作戰空域目標實施的偵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空偵察
  • 外文名:surface to air reconnaissance
通常由合成軍隊指揮員、參謀機關組織對空偵察部隊、分隊和民兵、人民民眾實施。
對空偵察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主要通過目境辯殃視、聽覺和藉助望遠鏡發現目標。20世紀50年代,隨著航空兵器的迅速發展,無線電技術偵察、雷達偵察、紅外線偵察和聲測偵察廣泛套用於對空偵察。60年代後,雷射偵察、感測器偵察的出現,特別是偵察衛星和預警機的誕生,以及計算機技術的發展,使對空偵察進入了多元化偵察階段。
對空偵察的基本任務:發現、識別樂龍和跟蹤空中陵去寒目標;組織與實施空情報知;為防空作戰部隊、分隊指示目標等。主要手段包括無線電技術偵察、聲測偵察、電子偵察、雷射偵察、雷達偵察等。按活動空間分為地面對空偵察、水上(下)對空偵察和空中對空偵察等。地面對空偵察主要由地面雷達照驗循烏站、地面對空觀察哨等組織實施;水上(下)對空偵察主要由水面偵察艦船(艇)、潛艇等組織實施;空中對空偵察主要由預警機、偵察機等組織實施。在建立對空偵察配系時,應根據敵空襲手段特點,合理使用各種偵察預警力量和裝備,構成嚴密的全方位、全空域和全雅舟喇天候對空偵察網,以保障指揮員指揮防空灑體霉芝作催厚厚戰和部隊對空安全。
對空偵察的基本要求:依據敵情、地形、任務和偵察能力,全面而有重點地部署偵察力量,建立嚴密的偵察配系;充分發揮各種偵察技術、手段的特長,密切協同,互相配合,實施不間斷的偵察;統籌掌握各種情報資料;周密制定偵察計畫,及時通報敵情,為掌握制空權提供及時的情報保障。
隨著航空航天技術的發展和電子、隱身、精確制導等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廣泛套用,空中目標的複雜性、多樣性和威脅不斷增大,防空任務日益艱巨,對空偵察將向多層次、多手段和情報傳遞自動化方向發展。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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