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徒擢塵判

《對生徒擢塵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生徒擢塵判
  • 作者:無名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對生徒擢塵判
〈曲阜縣申孔禮教授生徒,仲春欲祭,遺門令生徒顏恭炊飯,及有塵落甑中。官召先食有塵之飯,恭友仲勇譖恭於禮失。恭云:“不知將祭。”州科罪,省斷雪。〉
曲阜境帶龜蒙,地鄰鳧繹。淹中禮樂,仲尼之盛德不渝;闕里詩書,洙泗之英規尚在。孔禮家承道學,業崇詞林,黃金滿籯,白圭無玷。泮宮刷羽,方宣鳳德之儀;沂水騰鱗,再起龍蹲之教。壇花啟(一作發)杏,設絳帳而橫經;市葉抽(一作分)槐,據緇帷而闡教。經來斯講,式崇函丈之規;龍見而雩,大備嚴禋之禮。顏恭躬忝胄子,跡齒顓門,叨承俎豆之間,竊聽弦歌之末。爰宗奠祭,乃肅粢盛,方執爨於吳樵,忽飛塵於范甑。師乃未飯,豈可先嘗;神且將歆,寧宜預食?不恭之罰,罪合寘於嚴科;無禮(一作失禮)之刑,理或存於宥過。州司忽罰,頗涉深文;台局寬刑,實遵平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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