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率家屬籍名田判

《對率家屬籍名田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率家屬籍名田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率家屬籍名田判
〈甲於鄉里,率家屬籍名田。乙告甲是賈人,犯令沒入田。甲訴云:“無市籍。”不伏。〉
道設彝倫,用和萬物,法垂禮典,以制四人。故版築堤防,各順流而取濟;導達群品,鹹徇義以取功。甲本市徒,早馳聲於鮑魚之肆;更率家屬,復求潤於龍鱗之田。廣事兼併,以取浮雲之利;專行欺詐,曾無多露之嫌。商賈蓋藏,已聞辜於漢律;籍書攜貳,詎免咎於湯羅。乙告沒田,自得埋梧之術;甲雲不伏,猶迷食椹之思。此而不科,刑章徒設,請援明法,用靜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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