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注書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注書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注書判
〈斛律景注書為長孫乙所竊,遂行於代。景勇訟之。〉
自鳥跡垂文,龜圖渙彩,經文光乎嘆鳳,詩什燦乎歌鸞。由是百氏分門,九師殊見,詞義紛雜,褒貶莫同。針彼膏肓,起茲廢疾。杜元凱先鳴於麟史,王輔嗣推雄於《象》、《系》(一作經)。高山景慕,何莫由斯。斛律景投斧誓心,題橋表志,研精覃思,溫故知新,採摭群言,遂立訓傳。實求貽厥,垂範將來。長孫乙宅心典墳,先無書籍,習史迷於逐老,窺字感於陰陶。黃金滿籯,罕有一經之譽;白圭無玷,不聞三復之言。而猶借韻李奇,竊名州黨。今景男有訟,方覺是非,理須更為昌言,美惡自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