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殺鳥獸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殺鳥獸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殺鳥獸判
〈今有過而殺傷鳥獸者,甲以人成之。〉
大羅以往,禮猶因襲,豢龍斯廢,法亦罕聞。自我化及豚魚,仁沾草木。放楚王之鵠,不咎使乎;驚梁君之雁,豈誅行者?獸育豐草,鳥栖平林,一角以瑞於昌期,九苞載葉於仁義。瞻言過者,豈得傷乎?必也百獸異倫,六禽殊類;稻粱空費,庖廚未供,遇而見傷,亦何矜其非政;舍而勿問,庶得令其惟新。甲以人成,恐乖中典,欽哉惟恤,寧失不經。
《對殺鳥獸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