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斬將後殿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對斬將後殿判創作年代:唐代作品體裁:散文作者:無名氏 對斬將後殿判〈景為將,斬將搴旗。還後為殿,久而不至。師詰之。云:“馬不進,非敢後也。”〉讓禮之本,矜伐之賊,大勇不鬥,小智自私。故范宣執謙,其下皆讓;宣尼垂訓:“欲速不達。”景也出師,自承王命,被堅執銳,皆奉廟謨;斬將搴旗,莫非皇化,雖聞拓地之績,未可貪天之功。彼師不仁,責其後殿,有詞則舍之可也,詐善亦不猶愈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