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廟失祭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家廟失祭判
- 作者:無名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對家廟失祭判
〈為大夫家廟初成,將享之夕,牲死。人告其違禮,甲稱“本牲”,不伏。〉
宗廟為先,是營宮室,犧賦為次,則備牲牷。甲運偶光華,羽成儀飾,必復其始,遂見稱家,利涉大川,爰假有廟。一昭一穆,佇列烝嘗;經之營之,旋終黝堊。詳夫釁禮,崇彼祔儀,方有聞於容聲,何不務於豐潔?且始養為畜,卜日曰“牲”。未就質明之期,忽斃致齋之夕。萬化先往,寧侯刲刳?三廟便陳,實忘嚴敬。用過乎儉,誠不在斯!事神則難,深宜舍此。祭器不鬻,明君子之雖貧;牲斃則埋,乃先王之制禮。靡尋典訓,苟務所懷,縱匪若敖之憂,終近晏嬰之隘。祭則受福,義必闕如;刑以正邪,孽何可逭?以本牲而文過,豈精意而為心?實昧惟馨,宜懲彼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