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體育援助

對外體育援助是國家外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體育總局在全力執行國家外交政策的前提下,協調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具體的實施與操作。1957年,新中國向社會主義國家越南民主共和國派出了歷史上首位援外體育教練,由此拉開了中國對外體育援助工作的帷幕。目前,對外體育援助工作建立了以商務部、外交部和財政部三大部門總管,23個國務院所屬部委以及各省市區直屬商務部門協同管理,國家體育總局配合外交大局的需要,進行專門管理的體制。現階段,作為對外體育援助工作的專業管理部門,國家體育總局以人力資源中心和中國體育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具體實施來自體育總局和商務部的援外體育任務,形成了兩個部門相互獨立、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的特色運行機制。
對外體育援助的形式包括:派遣援外體育教練、外派援外體育專家、援建體育場館設施,援助體育資金、體育人力資源培訓、援助體育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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