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營業成本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營業成本是已銷產品或商品的生產成本或進價成本,或已完(已結算)項目的生產成本,以及能直接計入費用(如出國人員費,預計的存貨變現損失準備等),但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進貨費用,是期間費用,不能計入營業成本之中。

總帳科目“營業成本”之下,應設定如下明細科目:(1) “承包工程成本”。是已完工(已結算)的承包工程的生產成本。(2) “勞務合作成本”。是已完成已結算的勞務使用項目的生產成本。(3) “技術服務成本”。是已完成已結算的技術服務項目的生產成本。(4) “房地產經營成本”。是企業經營房地產的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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