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考核辦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中央企業:

為加強對外直接投資統計管理,準確、全面、及時地反映我國各類企業對外投資的實際情況,保證對外投資台賬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對外投資台賬制度》,特制定《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商務部辦公廳

2016年12月1日

為加強對外直接投資統計管理,不斷提升統計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統計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系統化,保證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台賬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對外投資台賬制度》,為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主體責任,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原則
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以下簡稱“統計工作”)考核按照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以考核統計報表的及時、準確、全面性為重點,同時將統計輔助工作納入考核內容,堅持既注重統計工作過程,又注重統計工作成效。
二、考核內容及考核周期
統計工作考核內容包括統計基礎、統計調查、統計服務等三個方面,統計工作考核應納入被考核各單位年度工作考核範疇。為增強統計工作考核的時效性,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為當年考核周期。
三、考核計分及考核方法
統計工作考核採用百分制計分,將單項工作得分乘以相應權重相加後得出總分,其中統計基礎權重15%,統計調查75%,統計服務10%。若有扣分項則按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統計工作考核根據考核內容分為自我考核和商務部考核。
(一)統計基礎(100分,權重15%,各單位自我考核
1、明確統計工作負責處室(或部門),統計人員相對穩定(10分)。
2、保證統計工作開展的必要辦公設備和經費等(15分)。
3、建立統計管理、數據質量控制等規章制度(15分)。
4、對轄區(或本集團)所屬企業進行統計培訓(50分)。
5、參加商務部舉辦的年度統計工作會(10分)。
(二)統計調查(100分,權重75%,商務部考核
包括《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涉及的所有統計調查。
1、統計月報(48分)
(1)及時性(12分):每月1分。未按商務部規定時間完成月報填報、審核工作的不得分。月報完成時間按考核對象在對外直接投資統計系統點擊“確認完成”的時間進行統計。
(2)準確性(18分):每月1.5分。數據填報有錯(包括數據錯誤、漏填、計量單位錯誤等),差錯一項指標扣0.5分。在報表上報後,若能及時發現差錯並主動更正,在不影響報表匯總的情況下,可酌情少扣或不扣分。
(3)全面性(18分):每月1.5分。涉及對外直接投資情況、對外投資併購情況、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情況等月度報表要完整,如有未報,則少一項扣1分。
2、統計年報(52分)
(1)及時性、全面性(32分):按照商務部要求時間完成年報且報送率為A:95%及以上得32分;B:80%(含80%)至95%得25分;C:70%(含70%)至80%得20分;D:60%(含60%)至70%得10分;E: 報送率60%以下的不得分。未按商務部要求時間完成年報,則在上述報送率得分基礎上扣10分。
(2)準確性(20分):數據填報有錯(包括數據錯誤、漏填、計量單位錯誤),錯一項指標扣2分。在報表上報後,若能及時發現差錯並主動更正,在不影響報表匯總的情況下,可酌情少扣或不扣分。
年報報送率=本年度上報境外企業報表數量/(上年年報境外企業數量+本年淨增月度境外企業數量)X100%。
當年沒有發生對外直接投資行為的中央企業,商務部僅對其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年報進行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及時性和全面性50分,準確性50分)。
(三)統計服務(100分,權重10%
1、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1)年度分析報告(50分,商務部考核):根據商務部工作要求,按時報送年度統計分析報告,其中及時性20分,按規定時間完成報送即得20分,逾時間不得分;報告質量30分。
(2)月度統計分析(20分,自我考核):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全年月度統計分析材料不少於2篇。
(3)向社會或其他部門提供統計信息服務(30分,自我考核)。
包括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網站等方式對外發布本地區對外直接投資統計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及相關諮詢服務。年度累計發布或提供信息在3條以上得30分,以下為10分,沒有提供相關信息服務則不得分。
2、中央企業(商務部考核)
(1)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分析報告,分值為50分。
(2)對外投資台賬覆核配合工作50分。
四、組織實施
每年12月5日前,各單位將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自我考核表”(見附表)及相關材料提供商務部(合作司)。每年12月10日前,商務部對自我考核和商務部考核分數進行加權平均,生成各單位總分。
五、考核結果
商務部根據考核計分情況,將考核各單位年度統計工作確定為優秀(85分及以上)、良好(75分-85分,含75分)、合格(60分-75分,含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考核結果將以發文方式進行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行政區劃排序。連續獲得優秀等次兩年的單位,商務部將予以通報表揚。
各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本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考核辦法。
本辦法由商務部合作司負責解釋,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試行期二年。
附表
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自我考核表
填報單位:(公章) 年度
項目
評價內容及情況
標準分
自查
計分

統計
基礎
1.明確統計工作負責處室(或部門),統計人員相對穩定。
負責處室(或部門)名稱:
統計人員姓名:
10
2.保證統計工作開展的必要辦公設備和經費等。
本年度工作經費: 萬元
15
3.建立統計管理、數據質量控制等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建立時間:
15
4.對轄區(或本集團)所屬企業進行統計培訓。
培訓時間:
參加人數:
培訓通知文號:
50
5.參加商務部舉辦的年度統計工作會。
參加培訓人員姓名:
10
統計
服務
1. 月度統計分析
時間及統計分析題目:
(1)
(2)
20
2.向社會或其他部門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信息標題及提供對象:
(1)
(2)
(3)
30
說明:1.統計培訓需提供會議通知複印件。
2.中央企業涉及本年度工作經費可以不填金額。
3.中央企業不涉及本表統計服務考核自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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