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公嘉禮判》是唐代李子卿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國公嘉禮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子卿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對國公嘉禮判
國公有嘉禮,竭者不示儀式,科之。雲非五品已上,仰處分。
國著建封,禮存嘉好。蓋隆殺之有數,何等威不忒?惟彼國公,列在王制。當享賓之日,且欲媵羞;於合好之時,仍將委幣。顧茲謁者,今則謂何?拜辱拜嘉,蔑無聞於紹相;三揖三讓,會不節於周旋。五馬初來,見使君之佇立。三星已下,於粲者之未逢。慢禮自宜抵罪,闕事於何逃責?游詞所及,雖委援於五品;薄訴徒為,祗取慚於一握。俾投棘署,無聽莠言。
作者簡介
李子卿,唐散文家。大曆十一年(776)進士。《全唐詩》存其詩一首,《全唐文》存其文十五篇。生平事跡見《全唐文》卷四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