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哥特沙克及其同志們的審判

《對哥特沙克及其同志們的審判》馬克思寫於1848年12月21日、22日,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哥特沙克是共產主義者同盟科倫支部的盟員,於1848年4月13日創立科倫工人聯合會。文章中揭露普魯士陪審制度的實質。(1)陪審員的資格限制決定了陪審法庭只會為特權階級服務。馬克思分析當時對陪審員的嚴格的挑選程式後,指出:“象現在這樣組織的陪審法庭,我們絕不能把它看做是某種障礙。資格限制使一定的階級享有從自己的人當中挑選陪審員的特權。編制陪審員名單的方式使政府有權操縱壟斷,從特權階級中挑選出自己愜意的人。…在這樣組織起來的陪審法庭上,那些公開反對特權階級和現存國家政權的被告要是不直接落到自己死敵的手中,那簡直是奇蹟了。”(2)陪審員的良心並不能保證審判的公正性。馬克思指出:“良心是由人的知識和全部生活方式來決定。”良心也逃脫不了階級的烙印,“共和黨人的良心不同於保皇黨人的良心,有產者的良心不同於無產者的良心。一個除了資格以外沒有別的本事的陪審員,他的良心也是受資格限制的。”因此,現今這樣組織的陪審法庭是維護少數人特權的機關,而絕不是保障一切人的權利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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