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剖票

對剖票指把郵票對剖開繼續使用的郵票

因某種面值郵票暫時售缺,為應急,將充府匙另一種郵票豎向、橫向或對角剖開,當兩種或多枚郵票使用。如在我國清代光緒年間,福州(1903年)、重慶(1904年)、長沙(1906年)。這三個地方使用的對剖票,就是用清朝發行的蟠龍天水印紅2分郵票,斜角對剖當1分使用的。只有在郵局當時購買,當時蓋銷的對剖票才是合法的對剖票。
“對剖票”又稱剖半票,二等分票。將一枚郵票對半剖開,作為與原票面值一半的郵票使用的郵票。對剖方式可分為剪開與打孔兩種。對剖形狀可分為斜剖、橫獄格端剖、直剖三種。世界上最早使用對剖票的是英國。1841年英國曾將2便士郵票對剖成兩片,每片作1便士使用。中國最早使用對剖票的時間為1903年10月22日至24日,當時福州郵局將清代蟠蒸促龍票2分斜剖剪為兩片,每片作1分使用。收集對剖票,必須保存對剖票所粘附的信封。
嚴格說起來,對剖郵票不屬於郵政當局正式發行的郵票種類,只是個別地方郵局為替代某種小面額郵票使用而採取的應急“技術措施”。世界各國也屢有出現,在郵政使用上本是無關宏旨的事情,但由於其使用日期短暫而使用數量亦不會很多,成為獵奇的集郵者所追逐的趣味品,甚至因此而轟動一時,影響頗大,以至後來郵政當局官方的文書也予以收錄,給其一定地位。1903年福州加蓋對剖票便是一例:(中華民國十年郵票事務總論)(1921年)附屬檔案甲“中國所發郵票之通考”中,就將福州對剖票列入第二項“特別發行的郵票”之第一“臨時之發行”中,稱“清光緒二十九年九月(1903年10月聞)運往福州郵票,因為途為颶風所阻,未能按期達標,故將餘存之二分郵票,斜剖為兩半,另用特別戳記塗銷,作一分郵票之用。”1930年11月民國《交通史郵政篇》亦有同樣記載。
在清代郵政歷史上,除了福州加蓋對剖外,較有影響的還有重慶對剖票和長沙對剖票。
1、重慶對剖票
1904年6月至8月間(即光緒三十年歲次甲辰農曆四月下旬至六月間),據傳重慶郵政總局因1分票售缺,乃奉準郵政總辦電令,斷夜榜白以蟠龍無水印紅色2分票對角斜剖作1分票使用,並有左上、右下、右上、左下4種式樣,但與福州加蓋對剖票不同,僅在票上蓋銷日戳,沒有加蓋其他戳。直至8上旬(陰曆六月下旬),1分票恢復供應後,對剖票停止套用。
關於重慶對剖票的使用經過,當時的集郵家克拉克(H.B.R,Clarke)曾保存重慶郵政總局希樂思(C·H·Shields,又譯作施爾德)的一件復函稱:重慶對剖票的行用系正式奉郵政總辦電令批准,行用期間約兩個月。此件有希樂思籤押的復函在克拉克去世後拍賣其郵集時,連同6月至重慶對剖票封—並拍出。
2.長沙對剖票
1906年4月,長沙凶樂晚囑郵政總局曾以蟠龍無水印紅色2分票對角斜剖作1分用,也有加蓋其他郵資已付戳。據列文斯頓(L.F.Linvingston)稱:此種措施僅得到當地郵局同意,並未得到北京方面的許可。
此種長沙對剖票封存世相對較多,最多見的是富樂嘉封。富樂嘉(H·G·Eletcher,又譯作福勒邱)當時在長沙海關任事,他在4月10日和14日寄發或消印了許多對剖票封,封面都是自己的姓名,也有寫長沙本地Moconi及Sakaki姓名的,多銷以中英文地名單線小圓戳。
關充槓盛於長沙對剖票的行用時間,除富樂嘉封上日戳有4月10日至14日外,郭植芳於1961年在《論郵》83卷期中發表一件中式實寄封,為長沙掛號立淋廈寄漢口,封背貼蟠龍4分票一枚,2分票1枚,2分對剖票1枚,合計共7分。當時國內互寄郵資為2分,掛號費為5分,所貼郵票符合規定郵資,各票均銷長沙總局丙午三月二十八(1906.4.21)1雙邊於支戳,並有溪口三月三十日一1906.4.23到達戳;封上還有帶手填編號5200的掛號戳,並無不符郵章之處。1991年《天津集郵》第1期羅真著文《淺談長沙對剖票實寄封》也發表同樣的一件長沙寄漢口封,掛號編號5188,說明此類封並非一件。舉例見圖6-70
綿嘉義《1906年郵政報告》中記載了重慶對剖票而無長沙對剖票,而(民國十年郵務總論)和《交通史郵政卷》中兩處均不載。
因此,我們的基本結論是,儘管存在著一些經實寄出去的重慶及長沙對剖票封,但整個這個事件極像是人為的,是有人故意在製作本不應有的對剖票,並散布種種說法。其中主要是一些外籍人士,甚至就是海關郵政本身的人士。他們懂得對剖郵品的集郵價值和經濟價值,因此不惜玩弄手法,弄虛作假。因為無論是什麼解釋或者籤押,還是實寄郵品,都存在著很多破綻,難以讓人相信,此因對給歷史上曾經存在這些對剖票實寄封,要採取客觀慎重的態度為好。
近日出版的《中國郵票史》第二卷中對清代福州和重慶使用對剖票的具體原因以及是否確經郵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均提出疑問,對於長沙對剖票也只記錄有存世實物,未見郵政文獻記載。其他如沙市(1900年)、煙臺(1904年)、上海(1904年)、天津(1904、1905年)、夔府(1905年)、牛莊(1906年)、宣城(1912年)、興安府(1912年)、運城(1912年)等等有銷印票或剪片資料的對剖票,既無郵政文獻資料佐證,又無實寄封以供參考,真偽莫辨,多為戲作,因此一般不能認真。
綿嘉義《1906年郵政報告》中記載了重慶對剖票而無長沙對剖票,而(民國十年郵務總論)和《交通史郵政卷》中兩處均不載。
因此,我們的基本結論是,儘管存在著一些經實寄出去的重慶及長沙對剖票封,但整個這個事件極像是人為的,是有人故意在製作本不應有的對剖票,並散布種種說法。其中主要是一些外籍人士,甚至就是海關郵政本身的人士。他們懂得對剖郵品的集郵價值和經濟價值,因此不惜玩弄手法,弄虛作假。因為無論是什麼解釋或者籤押,還是實寄郵品,都存在著很多破綻,難以讓人相信,此因對給歷史上曾經存在這些對剖票實寄封,要採取客觀慎重的態度為好。
近日出版的《中國郵票史》第二卷中對清代福州和重慶使用對剖票的具體原因以及是否確經郵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均提出疑問,對於長沙對剖票也只記錄有存世實物,未見郵政文獻記載。其他如沙市(1900年)、煙臺(1904年)、上海(1904年)、天津(1904、1905年)、夔府(1905年)、牛莊(1906年)、宣城(1912年)、興安府(1912年)、運城(1912年)等等有銷印票或剪片資料的對剖票,既無郵政文獻資料佐證,又無實寄封以供參考,真偽莫辨,多為戲作,因此一般不能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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