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科技局

尋烏科技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科技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組織科技專家對有關重大課題進行研究、論證,為科學決策提供諮詢和服務;歸口管理、指導全縣科技部門、科研單位、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各類科技園區的業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尋烏科技局
  • 隸屬:尋烏政府
  • 機構:科技局
  • 類型: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科技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組織科技專家對有關重大課題進行研究、論證,為科學決策提供諮詢和服務;歸口管理、指導全縣科技部門、科研單位、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各類科技園區的業務工作。
2、抓好“科教興縣”戰略的巨觀管理、指導協調工作,加速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
3、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科技研究、科技攻關、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縣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訓;負責星火、火炬、成果推廣、重點新產品、科技扶貧、農業成果轉化和科技中小企業創新等項目計畫的指導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科技攻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出口、技術引進、消化和吸收創新工作。
4、研究落實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的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及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5、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調查摸底、申報、推薦、管理以及綜合服務工作。
6、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會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
7、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獎勵、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技術市場巨觀協調,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及其執法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專利管理和代理工作。負責山區及小流域開發治理的規劃、試點工作。
8、制訂實施全縣科技普及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工作。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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