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尊崇天道和先祖的理論。尊天敬祖是中國古代的傳統信仰,配合以祭天祭祖的典制和活動。
儒家一部分人士繼承了這一信仰,熱衷於祭祀禮儀並為之論證;但更多的儒者則在延續這一信仰的同時,給予它以人文主義的解釋,淡化它的宗教色彩,增強它的人道精神,形成儒家主流派盡人事而後聽天命和敬祭先祖以崇孝道的新傳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尊天敬祖說
- 定義:儒家尊崇天道和先祖的理論
基本概念,孔孟荀與《易傳》的觀點,《禮記》的郊社宗廟說,董仲舒與《白虎通義》的崇天思想,諸儒關於“天”的概念的討論,後期儒學的天道觀,敬祖祭祖的社會意義,歷史意義,
基本概念
《說文解字》說:“天,從一大。”“大”字的甲骨文和金文皆像人形,人之上謂天。天即是太空,其象高遠,其形廣大,容納日月星辰,籠罩大地,成為先民崇拜的對象,而且處於至上神的地位。殷人稱天神為“帝”,周人習稱為“天”,或“皇天”,也連稱“皇天上帝”、“吳天上帝”。《禮記·檀弓》說:“祖者且也”,“且”的甲骨文和金文都像男陰,且崇拜的意義是強調父系的傳種接代。從早期的“且”的男性生殖崇拜中發展出男性祖先崇拜。“祖”便指家族或氏族的創始人及父之父。《說文》說:“宗,尊祖廟也。”祭祀同一祖先者謂之同宗。祖祀遠祖,宗祀近祖,合而稱之為祖宗。
夏、商、周三代的宗教,其核心是天神、祖先、社稷三大崇拜。天神是至上神,為百神之長,統領鬼神,主宰人間。祖靈是家族的保護神,分為遠祖與近祖,代表著家族血緣傳統。社稷是土地神和穀神,主導著農業生產。周代在農業文明的基礎上建立起成熟的宗法制,宗教與政權、族權相結合,形成一套郊社宗廟制度。周人吸取亡殷的教訓,將天命與德政聯繫起來,強調“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尚書·蔡仲之命》),指出“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尚書·泰誓》),在尊天敬祖的傳統信仰中,生長了人道的成分。春秋時期,隨著周禮的崩壞,人文主義思潮勃興,出現了“民,神之主”(《左傳》桓公六年)、神“依人而行”(《左傳》莊公三十二年)、“天道遠,人道邇”(《左傳》昭公十八年)等進步思想。儒家的尊天敬祖說就是在傳統宗教和新興人文思潮的雙重影響下發展起來的。
孔孟荀與《易傳》的觀點
孔子相信和敬畏天命,但將天命義理化並予以限制。他說:“唯天為大。”(《論語·堯曰》)“畏天命。”(《論語·季氏》)“天生德於予。”(《論語·述而》)“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政》)他的學生子夏說:“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孔子認為人的生死、富貴及事業成敗取決於天,故天不可欺。但孔子所謂天不是人格神,天表示一種價值源泉,表示人的活動限度;所謂天命是指人要了解自己能夠做些什麼和不能做些什麼。富貴和事業是不可強求的,但道德修養和文化傳授則全在自己,所以說:“為仁由己。”(同上)“學而不厭。”(《論語·述而》)孔子的敬祖是與孝道連在一起的。他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生則敬養,死則敬祭,這才是敬祖盡孝的全義。這樣做是出於親情的內在需要,如三年之喪是因為子生三年才免於父母之懷,不如此孝子不能心安,並不是相信祖靈真有。孟子亦尊天,其“天”的涵義有二:一是天道之天,萬物所由出者,天人相通,故“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二是主宰之天,人間大事的支配者,如君權由天授予,但天不是人格化的,“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孟子·萬章上》),這行與事主要表現為民意,天意要通過民意來表達,所以孟子的尊天思想與重民思想結合在一起。荀子也尊天敬祖,但他否認有天神祖靈,他所說的天是自然之天,他所說的祖就是家族的先輩,皆無神秘的成分。他認為天與祖是人類生存的根源,所以應加以禮敬。《禮論》說:“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這就是禮之三本,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不是宗教行為,是為了報本返始,崇德繼孝,純粹是一種社會文化行為,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天論》)。荀子不贊成聽天由命,主張“制天命而用之”(同上),也就是利用自然界客觀規律來為人類謀福利。《易傳》把尊天同崇陽重君連在一起。《繫辭》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序卦》把天與祖看成人類社會的源頭。它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措。”天地是萬物的本源,家庭是社會的基礎,所以要尊天敬祖。
《禮記》的郊社宗廟說
《禮記》代表儒家最系統的禮論。它對於傳統的尊天敬祖信仰,不僅有理論化的說明,而且有典制上的規定。《郊特牲》提出“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的著名命題,用返本修古、不忘其初的人文觀念解釋人們崇拜天與祖的行為,把神靈崇拜說成是尋根意識和恩德情感,不帶神秘成分。因此,尊天敬祖便能夠崇德繼孝,揚善化民,外以尊其君長,內以親其族類。《禮運》指出:“夫禮必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達於喪祭射御冠昏朝聘。”如此,天下國家可得而正。又說:“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也。”總之,尊天敬祖以及相應的敬祭典制都是治理國家、崇尚道德、穩定秩序所不可缺少的根本性舉措。作為尊天敬祖的祭法,在典制上有鮮明的等級性和宗法性。《曲禮》說:“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按《郊特牲》的說法,周人把郊禮正式定為祭天之禮,祭壇設在王城南郊,以就陽位,這就是郊祭。按《祭法》:“王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按《王制》,傳統的祭祖,其定製為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祭於寢,太祖以下依世系分為昭穆;另據《喪服小記》,王有四廟之制,因而後世有“七廟”與“四廟”之爭。宗廟有四時之祭。《王制》說:“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此外,《祭義》還規定國家社稷壇與皇室宗廟的位置,即“右社稷而左宗廟”。這些就是《禮記》關於尊天敬祖的主要理論和祭天祭社祭祖的禮儀說明。它們對於後世各代王朝郊社宗廟制度的修定,發生重大影響,成為重要的經典依據。
董仲舒與《白虎通義》的崇天思想
董仲舒試圖恢復尊天的宗教意義,把天奉為超越的至上神。他說:“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祭》)又說:“天執其道為萬物主。”(《春秋繁露·天地之行》)他認為君權是天意所授:“天子受命於天。”(《春秋繁露·順命》)但天神並不直接發號施令,天具有天德,通過陰陽與五行的運行變化來表達它的德愛和刑罰。陰陽五行正常運動,世治民和,故上天喜悅;陰陽五行失其序變其常,則表示世亂民乖,上天震怒,降下災異以警示之,“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春秋繁露·必仁且知》)。但人道可以感應天道,“五行變至,當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則咎除”(《春秋繁露·五行變救》)。《春秋繁露·玉杯》認為,《春秋》的重要原則是“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可見董仲舒的尊天學說既有鞏固君權的作用,又有借天威以約束君權的意義。《白虎通義》上承董仲舒的天神觀和譴告說,宣明君權天授:“所以稱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為天之子也。”(《爵》)“天所以有災變何?所以譴告人君,覺悟其行,欲令悔過修德,深思慮也。”這是視天為主宰人間之至上神。
諸儒關於“天”的概念的討論
傳統信仰中的“天”是從自然崇拜中發展出來的,具有自然之天與超越之天的雙重性。戰國中期以後,陰陽五行思潮大興,天帝裂變為五:黃帝居中,具土德;太皞居東方,具木德;炎帝居南方,具火德;少皞居西方,具金德;顓頊居北方,具水德。漢武帝建成強大的封建統一大帝國,要恢復天帝的至上性,於是采謬忌之議,重建主神太一,以五帝為太一之佐。東漢盛行讖緯,又在五人帝外出現五天帝:靈威仰、赤熛怒、白招拒、葉光紀、含樞紐,每一朝皆感五帝之一而興,故又稱感生帝。東漢末年鄭玄據《孝經》將天神分為二:昊天祭於圜丘,上帝祭於南郊,並有“六天”(五天帝加昊天)之說。魏儒王肅則主天神唯一,圜丘與郊合祭不異。晉武帝時,儒臣議曰:“五帝即天也,五氣時異,故殊其號,雖名有五,其實一神。”(《晉書·禮志上》)隋與唐初祭天用鄭玄六天之說,並崇感生帝。唐高宗時禮部尚書許敬宗奏議:鄭玄之說唯據緯書,以昊天上帝為星象之屬;實則天乃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例;天神唯一,不得有六,太微五帝乃五精之神,不得稱天,應從王肅之說,合圜丘與郊為一。唐中期,韓愈相信天神天命,說:“貴與賤,禍與福,存乎天”(《與衛中行書》),“人生由命非由他”(《八月十五夜贈張功曹》),認為天能賞罰。柳宗元著《天說》予以反駁,他認為天地自然無為,無異於瓜果、草木,沒有神靈,不能給人間降禍福。劉禹錫著《天論》承認天乃自然,天道與人道不同,各有自己的規律和性能,因而各有自己的優勢,主張“天人交相勝”。柳劉雖不贊成天有意志能神通,但承認天的生物養物的偉大作用,因而對天抱有極大敬意。
後期儒學的天道觀
宋以後儒者對天的理解有一大變化,他們從天理心性之學的高度,賦予天以更新更深的意義。他們主天人相通、天人一體之說,上承孟子和《中庸》,而有系統發揮。其根本思想是認為天地乃人倫道德之本,人倫道德乃天德的發用流行,宇宙有道德意義,道德亦有宇宙意義,故人性通於天道。《中庸》有天命之謂性的說法,《易傳·序卦》有“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說法,皆為後儒所本。天既是生物之源、人間主宰,又是道德和秩序之源;尊天既有宗教意義,更有文化和道德意義。張載說:“天良能本吾良能,顧為有我所喪爾。”(《正蒙·誠明》)程頤說:“道未始有天人之別,但在天則為天道,在地則為地道,在人則為人道。”(《二程語錄》二上)又說:“心即性也,在天為命,在人為性。”(《二程語錄》十八)“問:孟子言心性天,只是一理否?曰然,自理言之謂之天,自稟受言之謂之性,自存諸人言之謂之心。”(《二程語錄》二十二上)朱熹說:“天人本只一理。”(《朱子語類》卷十七)又說:“性與氣皆出於天。”(《朱子語類》卷五十九)可知程朱之“天”,是兼自然之天與義理之天,是生物之源與價值之源。陸九淵認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陸象山全集》卷三十六《年譜》)他認為天人原本一體,以道相貫,人只要不被私字限隔,就可以在精神上與宇宙合一。王守仁認為:“大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大學問》)這叫做“一體之仁”,能明乎此者,謂之盡性。陸王心學所說的天地宇宙具有道德的精神和原則,它可以內化於人心。陸王強調從主觀感受和主體修養上體認天道之仁,所以說陸王的“天”是被人的道德心所投射和包容了的宇宙。
敬祖祭祖的社會意義
中國中世紀的尊祖傳統起源於上古父系氏族社會的男性祖先崇拜。其要義在於明確和鞏固父系的血統,保證宗族、家族和家庭在社會地位、物質財富、政治權力等方面的正常繼承和分配,因此特重治喪和祭祖。一般地說,首尊天而次敬祖。事實上,敬祖比尊天還重要,因為天神抽象遼遠,祖先確定切近,天神也是祖神的投射和放大。不尊天者歷代多有,不敬祖者曠古絕無;祭天限於朝廷,祭祖遍及城鄉。事天如父,事地如母,故君王稱天子。敬祖祭祖不僅是儒者的信仰,也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信仰。守孝祭祖是社會頭等大事。做官的父母去世,要辭官回家居喪,成為歷代通制。這些是由中國家族社會的基本性質決定的,源遠流長,根基深厚,不可動搖。儒家的倫理思想體系主要建立在敬祖的基礎上,它的倫理學和禮儀學,加強和提高了民間的祖先崇拜,並使這種崇拜具有了更多的人文主義內涵。
歷史意義
尊天敬祖是儒家的基本信仰,也是中國人的基本信仰;但儒家學者側重於文化意義,一般民眾側重於宗教意義。儒家之天,兼自然之天、神秘之天、道德之天而有之,以道德之天為主。儒家之祖,兼家族的保護神和家族之先人而有之,以家族之先人為主。尊天敬祖意在不忘本,厚恩義,修德性,尊尊而親親,形成宗法等級社會的和諧穩定。《禮記·禮器》說:“祀帝於郊,敬之至也;宗廟之祭,仁之至也;喪禮,忠之至也。”可見儒家尊天敬祖是為了維護中世紀的人倫道德。但其中也有普遍的逾時代的內涵,即尊重大自然,不忘祖先的功德,以便協調天人關係,貫通古今事業,不辜負自然的生育之恩,繼承和發揚先人的美德嘉行,更好地創造今天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