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人大代表

專職人大代表是人大代表專職化的產物,而人大代表專職化是人大制度改革的創新嘗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職人大代表
  • 外文名:無
  • 解釋:人大代表專職化的產物
  • 出現時間:2003年3月
簡介,首試,回應,廣東,

簡介

人大代表專職化,顧名思義就是以代表職務為職業、以人大工作為主業,不再擔任其他實質性的行政或社會工作職務,意味著人大代表不再是“閒職”、“虛職”,也不僅是榮譽職務,而是國家職務、工作職務,代表應以全部工作精力來履行代表職務。代表專職化可以極大地增強代表的政治責任感,使他們專心致志地履行好代表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從而強化人大的監督職能,更好地履行憲法所賦予的神聖職責。
人大代表由兼職改變為專職,對人大代表所應具備素質的要求會明顯提高,需要引入競爭機制。
人大代表的專職化要求需要有一定的辦公條件,包括固定的工作場所和經費。

首試

2003年3月,新當選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名單中,出現了10名“特別”常委,他們卸去原有職務並將行政關係轉到了全國人大機關,專注人大工作,擔任“專職常委”。此後,全國十一屆人大繼續設專職常委。“專職常委”的設定也很快推行至各省市人大。
2010年6月,四川省德陽市羅江縣在國內率先試點基層人大代表專職化工作。 6月24日起,羅江縣御營鎮、調元鎮先後成立了專職人大代表工作室(後改名“幸福工作室”),李國喜、劉聖會分別擔任兩個鎮的專職人大代表,負責接待選區來訪民眾,集進耳取、收集民意。
專職人大代表
此次專職代表是從現任的人大代表中,以代表小組為選舉單位,推選出專職人大代表。羅江縣委書記盧也說,選拔的主要依據是能為百姓辦事,這次是從現任的人大代表中推選產生,以後將會通過人代會直接選舉。“之前兼職人大代表為民辦事主要是在兩會期間,設立專職代表就是希看能夠把為民辦事常態化”。而專職人大代表是民主憲政探索的一種有益嘗試,屆時將無所謂兼職與專職之分,履行人大代表的職責將成為日常性工作。盧也認為,人大代表由百姓選舉產生,是他們真正信賴的人,為這部分人創造更為充分的履職環境,就可以達到還政於民的目的。同時,專職人大代表的角色被定位為政府和百姓之間的“橋樑”,必須秉持獨立公正的立場。
羅江縣為此專門設計了一整套制度,目前專職人大代表工作職責已經開始實行。按照規定,專職人大代表的主要職責包括收集民意、提議和建議、開展重大事項專題調研、督促政府工作和定期匯報履職情況等。上班時間是周一到周五,上午在工作室里接待來訪民眾,下午走村進戶開展調研。專職人大代表工作室的選址不占用政府用房,生活補助和調研經費未來均將納進縣人大的財政預算體系,具體額度尚在研究之中。每年年底,專職人大代表都要向所在選區的選民述職,他的工作好壞以及是否能連任,都由選民決定。
此事件被稱為“民主憲政探索的一種有益嘗試”而受到廣泛關注。事實上,近年來,全國不少基層人大在進行著類似的試驗。在浙江省溫嶺市,人大代表工作站已發展到40多個。

回應

相較於基層人大代表專職化改革的萌動,全國人大常委會略顯低調。7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負責人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目前只是理論界有些探討,全國人大對此問題尚無研究或改革意向。
人大代表專職較之兼職,優勢當然不勝枚舉。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當下,人大的職能愈趨複雜化和專業化,這就需要人大代表必須拿出足夠的時間精力用於履職。在兼職的情況下,人大代表的自身角色往往是模糊的,這時代表一切都以本職工作為主,無法抽出時間對選民進行溝通和服務。對於來自一些公共部門的代表而言,當履行代表職責與本部門利益產生矛盾衝突時,代表的立場很容易就偏向後者。
專職人大代表,並不簡單是產生幾個以從政為職業的代表。專職人大代表的背後,關涉一系列的制度變革,有太多的障礙待突破,有大量的技術細節需斟酌,真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法律和制度能否賦予專職人大代表更充分的權力、更便捷的渠道,使之可以有效行使監督權,為選民服務,影響決策。同時,對於專職人大代表手中更大、更具體的權力,如何保證其恪守合理邊界,不被濫用,也不可輕視。

廣東

2002年,廣東省人大代表王澤華提出辭職,理由是“妻子生病,需要照顧”。此後不久,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廣東省人大代表和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中進行了一項問卷調查,回收的300多份有效問卷顯示,有46.2%的人大代表不贊成每年向選舉單位述職,理由是“人大代表並非專職,述職會增加自己的負擔,並非全職而要承擔述職義務,權利和義務不對稱,專職問題不解決,述職難免流於形式”。
隨著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大的職能愈趨複雜化和專業化,這就需要人大代表必須拿出足夠的時間精力用於履職。學界和實務界屢有呼籲,希望在人大常委會成員部分實現專職化的基礎上,人大代表也應逐步實現專職化。2008年深圳市南山區南山街道試驗設立人大代表工作站,為人大代表配備聯絡員作為助手,平時為他們收集社情民意,以彌補其因兼職而精力不足的問題。
2012年1月,據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桂芳在市人代會期間介紹,這次市人大將首次創設專職委員制度,從現有人大代表中選舉產生5名專職委員,進一步提高人大監督的效果。
這是一個突破創新,“專職委員不同於兼職的,將脫離原單位,把組織關係都移過來,相當於駐會,專門從事市人大及常委會分派的工作”張桂芳說,全國人大及個別省市人大也有這種做法,但不多見。
“專職委員的特點就是年輕化、專業化”張桂芳說,在差額選舉的候選人員中,最年輕的30多歲,最大的40多歲。這些人員涵蓋預算、立法、農業、城建規劃、政法等專業,其中包括此前長期從事農業工作、規劃工作,甚至是律師工作的人才,通過選舉後,計畫分配到城建委、法工委等重要的委員會中去。“人大需要專才,避免有的工作說不清、道不明。人大要取得監督效果,監督準確,一定要技高一籌,自己一定要水平更高。不然水平不高的人去監督水平高的,就夠嗆”張桂芳說,市委支持這種做法,給予了專項編制,今後如果不設了,編制由市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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