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銑床操作規程

適用機型:
1、龍門銑床:X245(A662),X209(6642),X2010,X2012A,FRM5,6642H1,92001。
2、雙柱銑床:FX03,Γф564H1,Γф273-11A,ΓФ535H2,ΓФ459,ΓФ544H1,ΓФ571H1,ΓФ529H1,FXZ-001,ΓФ462C1。
3、單柱銑床:ΓФ447H1,ΓФ456H1ΓФ458H1,ΓФ461HXΓФ458C,ΓФ459C1,ΓФ459HX。
4、平面仿形銑床:XB4326,XF736,ЛP-90A。
5、立體仿形銑床:6441Б,ЛP-105,ЛP-93。
6、立式圓工作檯銑床:TZX16,X5216,ΓФ449H1621M,621H5621C1H29,623,623H7,623H9,623H1
1,623H1 2,623BH6,623BH10623CH2,621H6,623H10,623CH2,621H6,623H10,623H6,621MCH2
9。
7、鼓形銑床:ΓФ490,6021BH1。
8、迴轉式端面銑床:K389-24
一、 認真執行《金屬切削工具機通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二、 認真執行下述有關補充規定。
1、 夾具或大型工件的實置(安裝),應使工作檯受力均勻,避免受力不均導致工作檯變形。
2、 橫樑或主軸箱根工件加工要求調正好後,應鎖緊牢靠方可工作。
3、 不準加工餘量或重量超過規定的毛坯件。
4、 工作後應將龍門、雙柱、單柱、平面仿形銑床的工作檯:置於床身導軌的中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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