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權的放棄

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含有指定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時,商標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商標局將要求申請人放棄該部分的專有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