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評價報告

專利權評價報告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後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對相關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進行檢索,並就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授權條件進行分析和評價,做出專利權評價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利權評價報告
  • 外文名:Evaluation report of patent
  • 請求客體:已經授權公告的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 請求人資格: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作用,請求的客體,請求人資格,請求檔案要求,費用,價值意義,其他相關規定,

作用

專利權評價報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主要用於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的程式。

請求的客體

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的客體應當是已經授權公告的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包括已經終止或者放棄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請求人資格

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專利權評價報告。

請求檔案要求

  1. 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
  2. 請求人是利害關係人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檔案例如,請求人是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契約的被許可人的,應當提交與專利權人訂立的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契約或其複印件;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授予起訴權的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契約的被許可人的,應當提交與專利權人訂立的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契約或其複印件,以及專利權人授予起訴權的證明檔案。
  3. 請求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一併提供專利代理委託書

費用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專利權評價報告手續的應當繳納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
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2400元。如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需向代理機構支付相應代理服務費。

價值意義

  1. 了解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專利的含金量和穩定性的依據;
  2. 可作為資料儲備,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專利侵權;
  3.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依據。

其他相關規定

  1.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後2個月內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
  2. 對同一項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有多個請求人請求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僅作出一份專利權評價報告。
  3.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查閱或者複製該專利權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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