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平行進口

專利產品的平行進口是指一國未經授權的進口商,在某項專利已獲進口國法律保護的情況下,仍從國外購得專利權人或其專利授權人生產、製造或銷售的此項專利產品,並進口該進口國銷售的行為。美國將平行進口產品稱之為“灰色市場商品”(gray market goods)。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利權平行進口
  • 平行進口:指一國未經授權的進口商
  • 進口該進口:銷售的行為
  • 進口:另一業已取得相同專利權的國家
專利平行進口可以分為狹義的專利平行進口和廣義的專利平行進口。
狹義的專利平行進口是指該專利權人在兩個以上的國家具有該產品或是技術的專利權,而專利產品經由專利權人或是被授權人在其中之一的國家銷售後,由第三人(也就是平行進口人)直接購買該產品或是向其它零售商購買後,進口至另一業已取得相同專利權的國家。 廣義的平行進口指同一專利產品在同一國家中,有兩種以上不同來源的情形。除了上述專利產品有相同的來源,更包括該專利產品來源非同一人,也沒有契約、經濟關係的外國人或被授權人,而是一獨立的外國專利權人將其專利產品進口到國內銷售,與國內專利權人的進口權發生衝突的情形。
專利權平行進口
專利權平行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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