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礎
在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一十八條中又進一步規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檔案或者辦理各種手續,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統一格式,由申請人、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並且在《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1.2委託書一節中規定:委託書應當使用專利局制定的標準表格,寫明委託許可權、發明創造名稱、專利代理機構名稱、專利代理人姓名,並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內容相一致。基於上述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制定了專利代理委託書專用表格,代碼為10007。
由此可以得出,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將專利代理的授權行為固定在由國家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統一的表格範圍內。即該表格是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與專利代理機構之間就授權許可權內容明示給第三人即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委託契約。
2016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為配合辦法實施,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對涉及的表格做出適用性修改,並於2016年9月1日起適用《專利代理委託書》。
製作要點
1、製作專利代理委託書應按規定的格式進行填寫。
2、受委託辦理專利代理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為國務院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開放城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專利代理機構。3、填寫專利代理委託書時,應符合“注意事項”中所列各項要求。委託書格式專利代理委託書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字跡為黑色,文字應當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中被委託人應當是經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並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註冊的專利代理機構,委託人應當是該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是個人的,專利代理委託書應當由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是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有兩個以上的,應當由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此外,專利代理委託書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加蓋公章。
三、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有兩個以上的,委託的雙方當事人是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和被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被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僅限一家。
四、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解除委託時,應當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時應當附具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簽字或蓋章的解聘書,或者僅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簽字或蓋章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專利代理機構辭去委託時,應當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時應當附具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同意辭去委託聲明,或者附具專利代理機構蓋章的表明已通知對方當事人的聲明。
五、專利代理機構接受委託後,應當指定該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辦理有關事務,被指定的專利代理人不得超過兩名。
六、本表中所填寫的專利代理機構名稱、機構代碼、發明創造名稱應當與該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內容一致,如果該申請辦理過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變更後的內容填寫。
七、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費用減緩手續的,可以在專利代理委託書中聲明。
八、作出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的請求可以由專利權人或者其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已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作全程代理,請求作出檢索報告時另行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另行提交專利代理委託書,並在專利代理委託書中寫明其委託許可權僅限於辦理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事務。
九、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請求可以由專利權人、利害關係人或者其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已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作全程代理,請求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時另行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另行提交專利代理委託書,並在專利代理委託書中寫明其委託許可權僅限於辦理專利權評價報告事務。
十、申請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專利代理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
委託許可權
現用的代理委託書表格的委託許可權部分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2、代為辦理專利的實用新型檢索報告。表格中委託許可權的第一部分內容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專利申請的代理,第二方面是獲得專利權後在專利權有效期內的全部專利事務的代理。這一部分內容實際上就是概括了獲得專利權前後的所有事務,只要是與專利有關的事務都是專利代理的委託內容。
申請流程
1.專利申請檔案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申請檔案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儘管委託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檔案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託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3.申請費的繳納方式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局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目前,銀行採用電子劃撥,郵局採用電子匯兌方式。繳費人通過郵局或銀行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以後的程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
4.申請費繳納的時間
面交專利申請檔案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繳納申請費。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再繳納申請費,因為繳納申請費需要寫明相應的申請號,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5.專利審批程式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6.對專利申請檔案的主動修改和補正
對專利申請檔案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主動修改。
7.答覆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
(1)遵守答覆期限,逾期答覆和不答覆後果是一樣的。 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的問題,分類逐條答覆。答覆可以表示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照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不同意審查員意見的,應陳述意見及理由。
(2)屬於格式或者手續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缺陷;明顯實質性缺陷一般難以通過補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數情況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屬於明顯實質性缺陷進行申辯和陳述意見。
(3)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範圍。修改檔案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
(4)答覆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提交檔案。如提交補正書或意見陳述書。一般補正形式問題或手續方面的問題使用補正書,修改申請的實質內容使用意見陳述書,申請人不同意審查員意見,進行申辯時使用意見陳述書。
8.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及其恢復
逾期未辦理規定手續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專利局將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申請人如有正當理由,可以在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向專利局請求恢復權利,並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耽誤期限的正當理由,繳納恢復費,同時補辦未完成的各種應當辦理的手續。補辦手續及補繳費用一般應當在上述兩個月內完成。
9.辦理專利權登記手續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後,應當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兩個月之內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規定的費用。在期限內辦理了登記手續並繳納了規定費用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10.辦理登記手續應繳納的費用
辦理登記手續時,不必再提交任何檔案,申請人只需按規定繳納專利登記費(包括公告印刷費用)和授權當年的年費、印花稅,發明專利申請授權時,間距申請日超過兩年的,還應當繳納申請維持費。授權當年按照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中指明的年度繳納相應費用。
11.專利權的維持
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應於每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預繳下一年度的年費。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專利局將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一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專利權自應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12.專利權的終止
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及滯納金後,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13.專利權的無效
專利申請自授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按規定繳納費用,提交無效宣告請求書一式兩份,寫明請求宣告無效的專利名稱、專利號並寫明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證據。對專利的無效請求所作出的決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局在決定發生法律效力以後予以登記和公告。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