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有關部門的直接領導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各軍、兵種、各大軍區的老將軍和各部委、離退休的老部長們的關懷下,在社會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積極回響習主席文藝工作座談會講話精神的指引下,為繼承和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提升我國文化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由文化藝術界和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參與而正式成立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
  • 目的:為文化藝術活動提供良好平台
  • 性質:文化部直接領導的社會團體
  • 特色:傳承非遺文化、推動公益事業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簡介,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任務,第三章 理事,第四章 組織,第五章 經費,第六章 關於申請設立分院的要求,第七章 附則,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簡介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有關部門的直接領導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各軍、兵種、各大軍區的老將軍和各部委、離退休的老部長們的關懷下,在社會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積極回響習主席文藝工作座談會講話精神的指引下,為繼承和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提升我國文化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由文化藝術界和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參與而正式成立的社會團體。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院長由全國人大外事委員、中國軍事科學院原副院長、黨委常委、徐根國中將擔任,研究院在全國有將軍、部長600多位,各領域優秀的藝術家800多位。
研究院主要的發展方向是:在老將軍和老部長們的正確引領下,把我國歷經數千年文化積澱並傳承下來的經典文化,如書法、繪畫、武術、雕塑、曲藝、剪紙、陶瓷、漆器等各項世界非物質文化和優秀的民間工藝進行深入的研
究、學習與挖掘,通過廣泛的宣傳,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讓社會民眾對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有一個全新的認識,增加我們的民族榮譽歸屬感和社會凝聚力!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以“傳承非遺文化、繁榮將軍部長藝術、振奮民族精神、推動公益事業”為宗旨,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實現國富民強,軍民互敬,團結互助和實現中國夢——中華民族復興的宏偉目標,自覺為唱響主旋
律貢獻力量。
研究院目前下設書法、繪畫、武術、雕塑、曲藝、剪紙、陶瓷、漆器等各項世界非物質文化等分會;各地省一級分會、地市級創作基地和聯絡處正在建置中。
文化產業已經上升到我國文化發展的戰略高度,中華文明五千年的跌宕起伏,歷經榮辱興衰、飽經憂患仍然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數千年而不倒,靠的就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寶貴文化。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和社會競爭環境下,
西方國家也正不斷對我國進行著文化滲透與入侵,我們國人一定要有深刻的憂患意識,我們已經丟失了許多寶貴的文化遺產,作為每一位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去捍衛我們祖國的文化陣地和精神家園。
當年,老將軍和老部長們已經用槍桿子、用生命來守衛了國家的安全;在今天,他們沒有選擇安逸和放鬆警惕,而毅然拿起手中的筆,再次用筆桿子和生命的激情來書寫和描繪對祖國的熱愛、對文化藝術傳承的支持,進一步弘揚
中國傳統文化、弘揚老一輩革命家、軍事家的風範、弘揚將軍部長文化及深深的愛國主義情懷。
我們熱烈歡迎各企事業單位和藝術家們加入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秉持尊重互愛,互相學習,相互幫助,資源整合,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為了祖國的文化繁榮和人民幸福獻一份力量

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院根據法定程式在文化部登記註冊,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文化藝術研究院。
第二條:本院將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藝爭鳴"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積極團結、組織全國文藝愛好者,加強與全國各地藝術家的交流與合作,為繁榮、發展我國的文化藝術事業,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而奮鬥。
第三條:本院宗旨是研究、傳承、交流、發展,弘揚祖國傳統文化藝術,塑造東方經典的文化藝術品牌,參與世界各國的文化藝術交流,鼓勵和獎勵在藝術創作、藝術創新上的傑出文藝工作者,鼓勵和提倡走積極的藝術創作道路,展現美麗、真實、和平的藝術世界;倡導和支持發展民族藝術與世界藝術的結合。在從事藝術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院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並結合自身特點開展各項活動。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本院立足北京,面向全國及世界華人,加強與世界及全國各地文藝界的聯繫與交流,不斷擴大特聘藝術家隊伍,積極組織特聘藝術家、院外藝術家開展文化藝術研究、展覽交流活動,編輯出版研究院作品集與個人作品集,為特聘藝術家與院外藝術家提供自我展示的宣傳平台和優質服務[5]。
第六條:本院積極開展藝術人才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研究院藝術家與社會文藝愛好者的思想道德素質與藝術創作水平。著眼於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藝術傳統,學習、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舉辦各種形式的藝術展覽和評獎活動。對優秀的創作成果、理論研究成果以及在組織、教育、編輯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藝術家和藝術工作者,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七條:積極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密切聯繫與合作,並提供相關的諮詢與服務工作,開展人才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藝術創作和理論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學術水平;發現和培養藝術創作、理論、編輯、教育、組織等方面的新生力量,發展和壯大會員隊伍,共謀發展與壯大文化產業大計。
第八條:尊重各國各民族藝術傳統和特色,大力培養民族藝術家,促進各民族藝術的發展,加強各民族之間的藝術交流,鞏固和擴大全國各民族藝術家的大團結。
第九條:推進中外藝術交流,積極參加和開展國際藝術活動,擴大友好往來,增進同世界各國藝術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努力為華人藝術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第三章 理事

第十條:凡省(直轄市)以上書法家協會、書畫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會員、為文化藝術事業做出各種貢獻和藝術上有一定造詣的、承認本院章程、擁護本院宗旨的,經本人自願申請,由常務理事會批准,均可成為本院理事。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
1、 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2、 有入院和退院的自由。
3、 享有優先在本院網站上發表文章、作品的權利。
4、 有應邀參加本院的有關會議和活動的權利。
5、 有權對本院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及要求。
6、 有推薦優秀文藝人才入院的權利。
第十二條:理事的義務:
1、 有遵守本院章程和執行本院決議的義務。
2、 按時交納理事費。
3、 理事需交代表作品兩幅(四尺為宜)作為本院存檔,作品不退。
4、 入本院時需交2張2寸照片(證件及存檔使用)。
5、 有積極參與和支持本院組織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第四章 組織

第十三條:本院成立院務委員會,院務委員會是本院最高權力機構,設院務委員若干人,院務委員由院長直接聘任。
第十四條:院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1、 決定研究院的工作方針及工作計畫。
2、 決定研究院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等。
3、 決定研究院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及各部門人員的任免。
4、 決定聘請研究院顧問、名譽院長及特聘畫家、書法家和藝術家的評審聘任工作。
5、 決定修改本院章程。
第十五條:院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可由院長另行安排。

第五章 經費

第十六條:本院經費來源:會員交納的會員費,企業贊助,社會捐助,文化藝術展銷,在核准的範圍內開展的有償服務收入及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十七條:本院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收院務委員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會費或者社會捐贈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六章 關於申請設立分院的要求

第十九條:為了傳播民族文化藝術,弘揚華夏文明,彰顯文化藝術光彩,研究世界各地文化藝術,促進我院優秀的文化藝術工作者與海內外同行的交流與共進,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將在全國省市設立分院,成為我院文化藝術事業與各地交流的紐帶和橋樑,更好的展示我國文化的獨特魅力,更好的為祖國文化事業做出貢獻。]
關於申請設立分院的要求:
申請方負責人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和經濟實力。
1、 申請方在當地文化藝術行業具有一定的好評。
2、 申請方在當地具備一定的藝術家資源。
3、 申請在當地須有一定的社會資源。
4、 申請方須具備200平米以上的辦公場所。
5、 申請方須具備活動組織和協調能力。
6、申請方須向總院交納一定的費用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章程由將軍部長文化藝術研究院院務委員會討論通過,其修改、解釋權均屬於本院院務委員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