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條例

寶雞市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條例

《寶雞市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2年12月1日,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陝西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寶雞市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條例
  • 實施時間:2023年5月1日
發展歷程,條例全文,

發展歷程

2022年10月25日寶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22年12月1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歷史文化保護
第一節 名錄管理
第二節 物質文化保護
第三節 非物質文化保護
第四節 傳承發展
第三章 產區環境保護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以西鳳酒為代表的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發揮寶雞市鳳香型白酒原產地和主產區優勢,促進鳳香型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寶雞市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的保護、傳承、發展和產區環境保護,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鳳香型白酒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的符合鳳香型國家標準的白酒。
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是指與鳳香型白酒起源、發展、文學、藝術、工藝和科學價值相關的各類物質和非物質文化表現形式。
鳳香型白酒產區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鳳香型白酒產業區域。
第四條 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堅持保護為主、統籌規劃、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市、縣(區)文化和旅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傳承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縣(區)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對鳳香型白酒產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市、縣(區)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公安、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執法、水利、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專家委員會。
專家委員會由文物、文化和旅遊、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生態環境、白酒行業和法律等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參與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第八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鳳香型白酒歷史文化和產區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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