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十條措施

《寶雞市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十條措施》已經寶雞市政府同意,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十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6日
  • 發布單位: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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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紮實做好全市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領導批示要求,有效防範學生溺水事故發生,全力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提出以下十條措施。
一、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各學校要通過各種形式,多頻次、高密度宣傳防溺水工作,持續推動防溺水教育宣傳家喻戶曉。要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教育,讓師生熟練掌握“六不一會”防溺水知識技能。定期組織教師入村入戶開展大家訪活動,向家長面對面講解溺水風險,指導家長做好學生校外及假期管護工作。各縣區要對容易發生溺水事故的地域、時段、原因等進行深入分析,及時向各學校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各學校要根據風險預警,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渠道,對在校師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和提醒工作。
二、規範水域管理。各縣區和市級教育、公安、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全面系統摸排所屬所有水域,排查各類水域安全隱患,建立風險水域台賬,並明確轄區水域權屬主體、指定責任人員,權屬不明確的由各縣區指定管轄。
三、配齊防護設施。各縣區要督促水域責任單位在水域周邊設定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推進落實一個警示牌、一個救生圈、一條救生繩、一根救生桿“四個一”建設,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疊加互補的方式,實現重點水域岸線安全設施無死角、全覆蓋。有條件的縣區,可在事故多發水域安裝視頻監控和警報系統,對水域周邊人員活動情況進行全天候監管。
四、加強隱患整改。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各縣區、鎮街、村組、社區要建立危險水域和問題隱患清單,實行銷號管理,逐一落實整改責任,狠抓問題整改落實。
五、加大日常巡查。各縣區要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台作用,水利、公安、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組建水域巡查隊伍,沿河鎮街、村組要組建志願者和“五老人員”巡查隊,無縫隙、全覆蓋聯合開展危險水域常態化巡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對學校、村組附近河流、水庫、池塘、渠壩等區域排查,如發現學生私自下河游泳、戲耍,要當場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校、家長進行反饋。
六、完善救援體系。各縣區要完善溺水落水等應急救援機制,組建有游泳技能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培訓急救技能,並將救援人員的聯繫方式標示在水域周邊警示標牌上,以便發生溺水事故時及時聯繫救援。
七、壓實包保責任。各縣區要建立健全包保責任機制,實行縣級幹部包鎮街、鎮街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做到包到具體水域、重點人群。實行縣區教育部門包學校,學校教師包學生制度,對留守青少年兒童要包保到戶、到人,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八、建立報告制度。實行“零報告”、“周匯報”和“月通報”制度,各縣區教體局每天下午16:30前報送學生溺水事故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市教育局每周組織排名並通報。
九、常態督查檢查。教育部門要會同水利、公安、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全市重點水域防溺水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並責令整改到位。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管等導致學生溺亡事故的,存在遲報、漏報、瞞報等行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十、嚴格績效考核。將防溺水工作納入縣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考核內容,實行倒扣分制度,發生一起、扣分一起,上不封頂,倒逼各項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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