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陳倉區教育體育局

寶雞市陳倉區教育體育局

寶雞市陳倉區教育體育局,是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陳倉區教育體育局
  • 隸屬: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和體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等教育的統籌規劃與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研究提出全區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建議,負責指導全區教育和體育綜合改革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執行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執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促進普教職教協調發展;牽頭負責學習型城市建設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和體育經費、撥款、基建投資政策與管理辦法;監督全區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籌措與管理使用;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校園足球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全區教師工作,執行國家關於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負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區高中、職中招生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職中和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組織管理工作,指導成人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報名工作。
(十)負責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規範和標準,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學校的穩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中國小後勤保障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
(十三)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布局,指導、規範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
(十五)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舉辦全區綜合性運動會;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十六)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參加各級運動會和單項比賽;貫徹實施學校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增強學生體質。
(十七)組織指導體育宣傳教育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加強運動隊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區政府辦《關於印發<寶雞市陳倉區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寶陳政辦發〔2015〕119號)精神,區教育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政秘股、人事管理股、基礎教育股(學前教育股)、成職教股、體育股。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上述各內設機構具體職責如下:
一、政秘股
1、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決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機關文電、印章、機要、檔案、保密、接待等工作;
4、負責公務車輛的統籌管理和調度使用;
5、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6、負責政務信息公開、電子政務管理、推廣以及維護工作;
7、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8、組織協調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9、負責有關教育綜合性、政策性檔案及局年度工作要點、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材料的草擬工作;
10、負責教育宣傳信息工作,開展教育對外交流工作;11、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12、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13、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二、人事管理股
1、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崗位聘任等工作;
2、負責全系統評優樹模及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3、負責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區校長和教師交流工作;
4、承擔新任中國小幼稚園教師招聘工作;
5、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和評審工作;
6、負責曾在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員和代課人員養老補助發放管理工作;
7、擬訂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8、負責全區教師、校長(園長)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區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工作;
9、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
10、承擔語言文字、國語推廣和測試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學前教育股)
1、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等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與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教學改革;
2、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執行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4、負責全區普通高中教育、九年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綜合管理工作;
5、負責全區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
6、負責對全區各類幼稚園辦園行為和保教活動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7、監督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學計畫執行;負責教材征訂工作;
8、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收費管理;負責全區學校的穩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9、負責鎮(街)教育組和局直屬學校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管理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及依法治教工作;
11、指導本系統共青團、少先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工作;承擔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成職教股
1、負責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與協調管理工作;
2、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執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促進普教職教協調發展;牽頭負責學習型城市建設工作;
3、綜合管理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及民辦教育工作;
4、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學質量的考評工作;
5、負責職業中學規劃專業設定的論證申報、教育教學及學籍管理工作;
6、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民辦學校的開辦、停辦、變更、撤銷、合併、分立審批及年檢工作。
五、體育股
1、負責擬定全區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調查研究體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方案;
2、指導全區體育產業發展,管理全區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3、負責全區教練員、業務幹部、體育骨幹和體育科研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加強運動隊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4、貫徹學校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增強學生體質;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5、指導和推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行業體育、老年人體育和殘疾人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的發展;
6、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全區民眾性體育社團的設立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8、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全區業餘訓練及相關工作;指導區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各類訓練基地的建設;組織參加各級青少年比賽;
9、擬訂全區體育競賽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負責承辦各級單項、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區級體育競賽組織與管理工作;
10、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
11、負責整理、收集、公布各項競賽成績及最高紀錄;12、深化足球改革,推動全區青少年校園足球運動發展;
13、負責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
按照“三定”方案,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督學、督政、教育質量監測評估職能,督導檢查教育方針、教育法律法規和中、省、市重大教育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2、制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組織對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人民政府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對鎮街人民政府和區內各類學校教育工作的綜合督導、專項督導以及評估驗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管理;
4、負責對全區各類教育進行質量監測和評估;
5、牽頭負責省、市級教育強鎮和省級教育強區創建等有關具體工作;
6、對鎮街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進行考核,對全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7、負責區內中國小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及“兩基”鞏固提高方面的有關具體工作;
8、負責教育史志編撰工作;
9、對教育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專項督導;
10、做好區政府、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和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委託的有關工作。
按照相關規定,設立信訪監察室
主要職責為:
1、負責教體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抓好反覆倡廉制度建設,組織開展教體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宣教工作;
2、負責教體系統行風建設,對考試、招生、教師招聘、職稱評聘、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等工作進行監督;
3、負責查處檢查監督對象違規、違紀案件;
4、負責日常來信來訪接待、調查處理和維護系統穩定工作。

現任領導

王信(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委工作,領導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股、信訪監察室,聯繫中國小財務管理中心和考試管理中心。
張立(副局長):負責局日常事務、學校和社會體育、各類建設項目監管、機關內部管理、學生資助及學校後勤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督導室、體育股、項目股、退管股,聯繫學生資助(勤工儉學)管理中心。
王東崗(副局長):負責基礎教育、學前幼兒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教學研究、教育質量評估、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現代教育技術服務、學校安全、校園文化建設等工作,分管基礎教育股、學前教育股、成職教股,聯繫教研室、現代教育技術管理中心和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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