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農業農村局

寶雞市農業農村局

寶雞市農業農村局,是寶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寶雞市行政中心1號樓
  • 所屬部門:寶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寶雞市
  • 現任領導:趙海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市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組織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性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體系建設。依法開展對農作物種子(苗)、草種、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獸用生物製品、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種子生產經營、獸藥經營進行行政許可審批;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開展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六)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的監測、預報和防治;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除森林、野生動物外)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實施動植物疫病的控制和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開展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和科學利用;承擔耕地及基本農田的質量檢測和施肥指導服務工作;指導運用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八)擬訂並實施全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方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
(九)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業信息服務工作。
(十一)編制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歸口管理農業系統各學會、協會及農民專業協會。
(十三)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開展農業災情監測調查,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生產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的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四)承辦市政府農業涉外有關事務,開展農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審查農業引進項目。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市委農辦秘書科
主要負責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承辦市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三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協調市委農辦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的督促落實(含市委涉農重點工作、專項任務的督查落實),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助擬定有關加強全市農業農村工作的意見,協調美麗鄉村建設(含“十強鎮”考評等),負責《寶雞農業農村》簡報編髮、農村幹部培訓教育和農民勞動模範推薦審查等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含市委市政府兩辦信息)、安全、保密、檔案、信訪維穩(含掃黑除惡)、愛國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含學雷鋒志願服務)、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提案辦理、日常督查督辦、局系統工會、企業管理、社會組織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承擔外事接待任務,指導協調局系統外事工作。牽頭指導協調重大農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監管的相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內部管理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承擔局領導班子日常運轉各項工作,負責局務會、局行政班子會、機關全體人員會等的組織協調。
(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編制和實施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一般指體制內人員)。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認定)和農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出國(境)人員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市對局的職能任務考核,組織局系統單位及工作人員考核)。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群團(共青團與婦聯)工作和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含非公黨建)。指導局系統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思想政治建設;承擔黨組日常各項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協調局機關黨組織日常工作和專題教育活動(含“三會一課”、主題黨日、黨員志願活動),負責機關黨組織會、全體幹部學習教育會(活動)等的組織協調。負責“雙千”聯企服務。
(四)綜合計畫科
負責農業農村綜合工作調研與協調,全局綜合性檔案、報告、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材料的起草。負責農業投資管理和編制項目建設規劃,貫徹執行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政策,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審批、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落實相關技術性貿易措施,承擔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承辦農業對外援助有關事宜,配合實施和監管農業援外項目。負責省農業農村廳重點任務(項目)延伸考核、市政府涉農重點工作任務辦理和“一帶一路”及關天任務的協調落實。負責結構調整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參與涉農的財稅、農村金融、農業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五)經濟體制改革科
負責農業農村改革政策調研,提出深化全市農業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意見建議。指導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含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等)、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協調局系統行風熱線相關工作。
(六)發展規劃與社會事業科
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規劃,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建議並牽頭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及包村扶貧、蘇陝扶貧協作工作。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負責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管理工作。
(七)種植業管理科
擬訂種植業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含果菜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糧食等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農業防災減災相關工作。承擔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及有關疫情控制和撲滅處置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果菜產業發展規劃和意見措施。統籌協調果菜產業體系建設,開展果業統計分析,指導果菜產業對外貿易。負責本市果菜產品統一證明商標的申報、審驗和管理。
(八)畜牧獸醫與漁業漁政科
擬訂全市畜牧業、飼料業、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漁業、蜂業行業發展規劃和意見措施。指導畜牧業、漁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布局、標準化生產和綠色健康養殖。組織飼料資源保護工作。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養殖環節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及獸醫器械。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獸藥質量、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組織實施全市動物防疫檢疫、疫情控制和撲滅處置,指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畜禽屠宰企業、獸藥生產企業涉氨製冷安全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漁業管理體系建設、漁業水域保護與管理、漁業安全生產和水產品檢疫,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
(九)產業化與市場信息科
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特色與休閒農業發展和鄉村三產融合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意見建議,開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和監管。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編制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意見建議,參與涉農價格、收儲等政策制定。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組織實施“智慧農業”建設工作,協助“雙千”聯企服務。
(十)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和意見措施。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和項目管理。承擔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調查工作。指導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監督管理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
(十一)科技教育科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引進和技術推廣。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種質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含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和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編制和實施農業農村科技人才建設規劃和農業技能開發。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擬訂全市農作物、果樹和畜禽種業發展規劃和意見措施。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和果樹種苗。負責種子質量技術鑑定,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創新型城市建設、“兩地三方”合作、產業扶貧技術服務等。
(十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種子、肥料、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承擔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及種子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組織協調和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和國家標準的實施。協調和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科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質量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寶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趙海斌。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28日,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陝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寶雞市農業農村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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