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豐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豐縣國有資產管理局
- 辦公地址:寶豐縣君文路和寶苗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南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國俊
一、單位職能介紹
(一)根據縣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集中統一履行縣屬功能類公益類企業國有資產、縣屬國有金融資本和其他經營類企業的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黨的建設和企業領導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二)牽頭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各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三)指導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中國特色現
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最佳化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四)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監督和管理相關政策,擬訂有關制度,依法對(鄉、鎮、林站、辦事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五)建立和完善全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任免、考核等相關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規範化建設,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七)參與擬訂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監督執行。
(八)圍繞最佳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最佳化配置,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水平。
(九)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政策、標準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的法治建設及合規管理工作。
(十)制訂和完善縣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建立代建項目庫,按照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代建業務流程,監管代建項目的實施和竣工驗收、移交,高質量完成政府投資項目建設。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寶豐縣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產權糾紛調處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事項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信息、宣傳、信訪、機要、安全保密、會務、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建設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組織部的安排部署;負責局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基層黨組織制度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委換屆工作;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三)財務監督與考核分配股。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經濟運行和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健全會計和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業務工作。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提出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根據有關規定承擔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方案;建立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完善職工福利保障體系;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工。
(四)項目管理股。負責制訂和完善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全縣代建項目庫,根據縣代建項目聯審聯批辦公室的研究意見,從項目建設管理機構預選庫中選取代建單位,全過程監管代建項目的實施和竣工驗收、移交,審核撥付項目資金。
(五)行政事業資產股。負責單位行政管理相關工作;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承擔指導監督(鄉、鎮、林站、辦事處)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負責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審批和監督管理;擬訂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審核編制資產購置計畫和審批購置事項;負責集中統一處置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行為;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縣本級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有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全縣清產核資工作。
(六)企業資產股。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負責有關監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中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組織開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及體制改革、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等重大的政策建議;督促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探索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主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組織對所監管企業的投資效果進行後評價;組織推動所監管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實施品牌戰略;組織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牽頭實施所監管企業改制、上市、重組方案和國有資本出資企業的組建方案,對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股東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擔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關閉破產有關工作。落實國有資本運作相關制度規範,組織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工作;承辦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制度的意見,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對外擔保及發債方案;負責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有關工作;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
三、領導班子
李國俊:黨委書記、局長。全面主持國資局工作。
李 軍: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黨建辦公室、項目管理股。聯繫金地公司、寶州實業、寶州文體公司、交投公司。
葉 琨:副局長。分管財務監督股與考核分配股。聯繫發投公司、寶盛利來公司。
劉向峰: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企業資產股。聯繫文投公司、中小擔保公司、供銷集團公司。
李勤永:黨委委員、國資服務中心主任。分管信訪辦公室,協助李軍同志分管項目管理股。聯繫榮澤水利公司、鹽業公司、醫療集團公司、糧油集團公司。
余艷艷:二級主任科員。分管行政事業資產股和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通訊地址】 寶豐縣君文路和寶苗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