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生態環境局是寶清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縣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縣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縣農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生態環境局,為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不再保留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