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林業局

寶清縣林業局

寶清縣林業局始建於1956年,有9個國營林場,總經營面積154,112公頃,其中有林地面積96,271公頃,林木總蓄積989.8萬立方米,天然林以楊樹、樺樹、柞樹、水曲柳等闊葉樹種為主,人工林以落葉松、樟子松、紅松為主。另有兩個濕地自然保護區,一是七星河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總面積2萬公頃;二是東升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總面積1.6萬公頃。全縣有高等級植物1,000多種,其中藥用植物360多種,食用山野菜20多種,有各種野生動物400多種,其中國家級保護動物4種,省級保護動物16種;寶清縣境內有1處國家級森林公園,即完達山國家森林公園;全局有1.26萬公頃土地,其中優質土地0.82萬公頃,貧瘠土地0.44萬公頃;林業系統總人數4,181人(其中國營林場 4,090人),在崗職工1,460人(其中國營林場1,248人),離退休人員1,02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清縣林業局
  • 外文名:Baoqing County Forestry Bureau
  • 內設機構:7個
  • 隸屬:寶清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林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林業發展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營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與管理。
(三)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特種用途林)管理;組織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年度森林資源採伐限額和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上級部門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查處林業行政案件。
(四)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管理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全市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負責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初審報批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和濕地防火工作;檢查指導、綜合協調森林資源保衛工作;指導森林公安隊伍及裝備建設,監督、協調、查處林業案件。
(六)組織指導和監督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工作;審批省外引進林木種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檢疫申請;簽發出縣森林植物檢疫證書。
(七)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工作;審批人工母樹林撫育(衛生)伐設計及檢查驗收;監督管理種苗運輸工作。
(八)負責審定各縣、區及有林單位編制的森林經營方案;指導監督封沙育林、更新造林工作;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工作。
(九)監督管理林業基金和其它專項資金;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
(十)指導各類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管護。
(十一)組織起草林業行業的有關規程、標準;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及教育工作。
(十二)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行政辦公室:負責人:姜元清 編制:3人
職責:常務工作及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 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衛、保密、機要通訊、後勤供應,外事等工作。
計財審計股:負責人:曲桂傑 編制3人
職責: 負責全系統財務管理審計工作,審批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按有關規定及時上繳林業基金、審核林業生產、事業資金和貸款計畫;負責財務決算和控購商品審核申報;負責林業的計畫統計,編制年度林業生產計畫指標,匯同有關部門管理、申報審核項目款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工作,制定內審工作制度,負責下屬各單位領導離任審計,依法審計監督各單位財務工作。
人事勞資股:負責人:楊緒慶 編制:2人
職責: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人勞工作,負責林業行業特有二種職業技術工作,負責林業職工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林業各直屬單位的社會保險金統籌工作,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資源股:負責人:張守東 編制:3人
職責:負責全縣森林林木林地權屬的認定和核發林權證工作,負責全縣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林業系統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及成果的審查、管理監督森林經營方案的實施,監督執行採伐限額,指導全縣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負責資源檔案管理。
林政股:負責人:史前明
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林業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年檢簽證和核發木材運輸證明工作,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林政管理,負責全縣濕地保護和管理工作及林政案件的技術鑑定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張興權 編制:3人
職責: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林業系統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寶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馬成軍 編制:5人
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森林防火政策、法令法規,監督全縣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等重大行政措施的實施和落實,組織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和承擔縣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森林防火基礎工作,負責全縣專兼職撲火隊伍的建設工作。
寶清縣森林公安局:負責人:劉洪勤 編制:12人
職責:承擔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責林區的治安管理和查處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林業主管部門或委託查處的林業行政案,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查處森林火災案件、預防其它治安災害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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