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統計局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全縣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工作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應縣統計局
  • 地點:寶應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局長:湯文武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統計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制定全縣統計調查計畫;建立和完善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縣統計調查項目的管理,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組織全縣重大縣情縣力普查;統一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收集、整理全縣基本統計資料,進行國民經濟核算;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巨觀經濟預警預測系統,向縣委、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意見。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統計資料庫。
(六)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其設在寶應的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七)領導和管理縣統計局直屬事業單位——綜合統計調查隊。
(八)協助鄉鎮政府管理鄉鎮統計站和統計助理。
(九)承辦縣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管理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發布國民經濟公報和統計信息,提供統計諮詢服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統計違法案件;組織統計教育培訓,負責統計職稱考評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完善統計資料庫。
(二)工商科
組織實施工業、財貿、外經、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物資、科技、服務業等專業的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的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農業科
組織實施農村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鄉鎮農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考核、監督;組織指導全縣各鄉鎮農村統計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普查中心
承擔全國各項普查工作任務。研究和提出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實施全縣人口普查、工業普查、農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第三產業普查以及各項臨時性統計調查;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數據質量,指導各項普查的統計基礎工作;對各項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利用和統計分析,開展統計諮詢服務;承辦縣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事項。
(五)綜合統計調查隊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對全縣二、三產業各種經濟類型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編印有關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資料。
(六)綜合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勞動和人口統計,收集、整理並提供全縣以及各鄉鎮的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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