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物價局

寶應縣物價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價格調控、管理、監督和服務的職能部門。2007年新的領導班子有6人組成;局長:吳志林,副局長:潘建國、徐同芳、潘懷龍、仇士東、王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應縣物價局
  • 性質:非盈利
  • 地址:寶應縣
  • 屬性:政府組織
簡介,工作職責,

簡介

寶應縣物價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價格調控、管理、監督和服務的職能部門。2007年新的領導班子有6人組成;局長:吳志林,副局長:潘建國、徐同芳、潘懷龍、仇士東、王華。全局設有10個職能部門:綜合科、監察室、收費科、價格科、檢查分局、舉報中心、認證中心、事務所、監測中心、信息站。現有在編工作人員40人。1997年以來,連續6年獲市物價系統優勝單位,先後6年獲縣文明單位,目標考核優秀獎三等獎;6年獲機關工委先進黨支部稱號;2002年被國家計委命名為“規範化物價檢查所”稱號。先後兩次在全省物價系統大會上作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介紹。2002年還獲中國價格信息中心全國價格政策法規發布先進單位,省物價系統信息工作先進單位。
寶應縣物價局

工作職責

1、組織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江蘇省價格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物價主管部門制定的物價方針、政策、措施和價格調整方案;
2、負責物價調控和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好物價調控目標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物價工作;處理協調好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價格爭議;引導企業和行業協會做好價格自律工作;通過組織貫徹反暴利、明碼標價、制止低價傾銷等法規,著力維護公開、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為保證本地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3、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或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的授權,正確運用價值規律, 科學合理地制定好本級政府定價目錄內的或上級授權範圍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根據上級政府或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確定的原則、作價辦法、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制定好本級政府指導價目錄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清費治亂,切實減輕企業和廣大民眾的不合理負擔;
4、組織開展物價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違法違紀行為, 審理價格違法違紀案件,制止亂漲價、亂收費、亂攤派,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促進市場體系的發育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發展;
5、監測、預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市場價格走勢, 及時反映有關市場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向政府提出對策建議,指導企業開展正常生產經營,引導社會正常合理消費,促進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
6、組織好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指導開展價格信息諮詢、價格鑑證、 價格評估、拍賣等工作,積極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各界提供正確的成本調查資料和價格信息事務服務;
7、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培訓價格管理人員, 幫助企業正確運用定價自主權,提高企業價格決策和管理水平,以增強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能力和適應能力;
8、認真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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