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寶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區政府主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全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點:寶山區
  • 性質:非盈利
  • 機構設定:辦公室、政策規劃科等
機構職能,機構領導,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依法進行執法監管和有關計畫生育審批、審核工作。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本區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開展
人口預測工作;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實行信息化管理。
(三)對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重大問題、突出問題開展綜合性、前瞻性、實證性的調研,並提出建議。
(四)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並指導實施;
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和0—3歲嬰幼兒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工作; 負責免費避孕藥具供應管理。
(五)負責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
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七)負責編制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八)負責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 址: 上海市寶山區泰和路245號2號樓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王 嵐
副主任、黨組成員:蘇 玲
副調研 員:任啟發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有關檔案、材料,編髮簡報,搞好“大事記”。
2.  做好機關工作人員及基層單位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年度先進集體、個人的評選工作。
3.  協助委領導開展調查研究並做好協調工作,負責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4.  負責處理民眾的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及提案。
5.  負責文印和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閱、查辦、立卷、歸檔及印章的保管使用。
6.  負責人事及財務工作。
7.  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車輛的調度。
政策規劃科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的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執法責任制,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
2.  做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及獎勵的管理,符合條件生育二胎的審批,病殘兒的鑑定以及對符合收養孩子條件的對象出具計畫生育證明等工作。
3.  檢查、指導鎮、街道對無計畫生育者及所在單位的處理;負責本區各農場無計畫生育者及所在單位的處理。
4.  負責全區人口預測,制定好人口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做好各類統計報表,實現統計工作電腦化、網路化管理。
5.  負責做好對計畫生育幹部政策法規、統計知識的業務培訓。
6.  做好民眾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方面來信來訪的答覆、查處工作。
宣傳教育科技科 主要職責:
1.  根據國家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對宣傳教育工作的要求,制訂年度宣傳工作和活動計畫,擬定實施意見。
2.  普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基礎知識,抓好“六期”綜合教育。檢查、指導基層單位開展各種宣傳服務活動。
3.  負責制訂和實施基層計畫生育幹部的業務培訓計畫,組織編寫和提供教材。
4.  指導基層健全完善計畫生育宣傳服務陣地,抓好鎮、街道計畫生育生殖保健綜合服務站的建設,實現優質服務。
5.  協調區內其他宣傳媒體,利用各種形式,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6.  負責本委宣傳工具的保管、使用、保養,做好有關報刊雜誌的征訂和發放工作。
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及工作計畫。
2.  依據法律法規,對違反計畫生育的單位(僱主)及流動人口實施行政處罰。
3.  負責指導本區各鎮、街道和委辦局、企事業單位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4.  負責指導本區內有關醫院對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分娩登記、上報記錄工作。
5.  負責與外省市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雙向管理。
6.  協助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孕檢”服務、落實避孕節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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