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塔區雙擁辦

寶塔區雙擁辦成立於1990年,屬常設臨時機構。1997年8月,根據延區機編髮(1997)第03號,區雙擁辦設為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掛靠區民政局,正科級建制,財政全額撥款,編制5名,領導職數一正兩副。

寶塔區雙擁辦成立於1990年,屬常設臨時機構。1997年8月,根據延區機編髮(1997)第03號,區雙擁辦設為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掛靠區民政局,正科級建制,財政全額撥款,編制5名,領導職數一正兩副。
2008年,按照《寶塔區行政編制置換意見》的通知(延區編髮[2008]25號),將寶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併入寶塔區民政局,保留牌子,改為民政局內設科室,其原機構規格不變。現辦公地址在寶塔區政府四樓。
主要職責:
寶塔區雙擁辦是寶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雙擁工作。
一、負責辦理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和組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二、負責與區級有關部門的日常業務聯繫,協調處理擁軍優屬工作。
三、負責與駐區各部隊聯繫,及時了解掌握駐軍的實際困難,積極協調處理軍政軍民關係中存在的問題。
四、負責與各鄉鎮、街道辦雙擁機構聯繫,指導基層雙擁機構及人員開展工作。
五、負責協調駐軍參加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和走訪慰問活動。
六、研究制定雙擁工作政策和規劃,向雙擁領導小組提出建議。
七、代領導小組起草檔案、請示、報告、指示等有關材料。
八、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掌握基層雙擁組織、社會團體及廣大民眾開展雙擁工作情況,總結先進經驗、樹立雙擁典型。
九、編印《延安市寶塔區雙擁工作簡報》等有關宣傳材料。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區人武部交辦的其它各項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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