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布的一個公告,主要是對關於2010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的通報。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2010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的通報
公安國安
寬政發7號
寬甸滿族自治縣政府
2011-3-8
法規內容
根據《關於印發丹東市鄉鎮(街)政府2010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標準的通知》(丹安考辦發[2010]13號)和《關於印發寬甸滿族自治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寬政發[2007]69號)精神,經過對全縣22個鄉鎮、22個部門2010年安全生產工作的認真考核,經報請丹東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確認,大川頭鎮、灌水鎮、長甸鎮、寬甸鎮和石湖溝鄉為丹東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經縣政府批准,振江鎮、雙山子鎮、太平哨鎮、牛毛塢鎮、步達遠鎮、虎山鎮、紅石鎮、楊木川鎮、古樓子鄉、青椅山鎮、安監局、交通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教育局、衛生局、農村經濟局、林業局、旅遊局、水利局、煤炭工業管理局為縣“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毛甸子鎮、下露河鄉、永甸鎮、青山溝鎮、硼海鎮、八河川鎮、住建局、招商局、水產局、質監局、供銷社、環保局、經信局、服務業局、糧食局、文廣局、中小企業局為縣“安全生產達標單位”;大西岔鎮為縣“安全生產不達標單位”。
獲得市級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鄉鎮按《關於修訂丹東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及獎勵辦法的通知》(丹安委發11號)規定兌現獎勵,縣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達標單位按照《關於印發寬甸滿族自治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寬政發69號)規定的標準增加工作經費。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