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辦根據審計署的授權,依據法律法規和審計署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審計省級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中央單位駐地方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駐地方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中央所屬駐地方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中央投資和以中央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中央國有企業、中央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
- 所屬地區:廣州
- 職能:承辦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 範圍:廣東、福建
- 內設處室:14
-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就路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