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審計與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有機結合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審計與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有機結合的通知》是1997年審計署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

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審計與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有機結合的通知
審計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廳(局),各特派員辦事處,駐國務院部門審計局:
為貫徹最近署在長春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議精神,推行從帳戶入手審計的基礎方法,深化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根據署領導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審計機關在開展投資審計工作中,應將國家重點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包括地方財政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視同財政預算執行單位,積極試行從銀行帳戶入手審計的基礎方法,從源頭上把握建設資金的來龍去脈,檢查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防止國家建設資金被擠占挪用,減少損
失浪費,促進加強投資預算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求各級審計機關今年(1997年)下半年都要積極試行,認真總結經驗,年底前將召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專業會議組織交流。
二、國家建設項目預算執行與決算的審計,與各級財政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密切相關。檢查監督國家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是深化財政預(決)算審計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投資審計工作中,緊緊抓住兩者在審計內容方面的結合點,以及投資項目審計規範要求的其他重點內
容,深入開展審計,努力作到重點投資項目審計與財政預(決)算審計有機結合,緊密銜接,提高審計質量和效果。
三、在認真執行上述兩項要求的基礎上,各級審計機關可把今年(1997年)重點項目審計成果,納入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以使政府了解國家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重大問題。
以上通知,請研究貫徹執行。
199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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