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競聘制即為競爭上崗,雙向選擇、通過公開公平合理的競爭經過民主推薦與自薦相結合的方法選擇上崗。
主審競聘制 主審競聘制是審計機關針對審計專業,人員少、審計任務重的現狀,實行全部項目主審競聘制,以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級性和主觀能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