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逆反亦稱“審美逆反心理”。審美過程中審美判斷,情感、評價、對象與眾人相悖的心理傾向。與審美認同、接受、共鳴等正效應相反,在價值判斷、情感體驗、行為動作上表現為不適、懷疑、厭煩、反感、憎惡、捨棄等生理、心理的負效應。
其形態有:(1)審美對象引起的逆反。對象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如他人或文藝作品表現的思想、情感、行為與欣賞者的觀念、意向相悖,或對象過多空洞、抽象的說教,或作品胡編亂造。缺乏真實性,或藝術形象蒼白貧乏而又過高自詡,或藝術手法陳舊、拙劣,引起欣賞者的懷疑、反感和戒備; (2)他人審美評價引起的逆反。在對人對事對文藝作品的評價中過於溢美、溢惡,引起欣賞者的反感,乃至遷怒於該人該事該作品本身.形成相反的評價;(3)不良審美環境引起的逆反。審美者受環境、條件的限制,反覆欣賞同一作品,引起感覺疲勞,產生厭煩情緒,或因環境紛擾,使欣賞者心緒不寧,對原先喜愛的對象也產生反感;(4)審美主體主觀條件限制引起的逆反。主體因感受力、理解力薄弱而曲解對象,或因心境不佳而外擴散於對象,引起厭煩情緒。審美逆反是主客體矛盾、對立所導致的否定性的心理反應,阻礙了主體的接受、共鳴,並朝著對象所指向的相反方向發展,往往是對象所始料不及.但在藝術創作中卻可以利用這種逆反心理,故意引起客群的反感,在負效應中達到預期的正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