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文飾亦稱“審美文飾心理”。審美中文過飾非的心理和行為傾向。是在與真善美事物對比和與假惡醜事物類比中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失誤以後的一種自慰、自欺的心理活動。包括對自己和對他人所從屬、依附、信賴的社會、團體的文過飾非,表現為對社會道德規範、價值標準的漠視和顛倒。有這種心理的人,當他面對真善美對象時,雖已意識到自己與對象的差異、矛盾、對立,卻有意無意地誇大自己的優長或在假想中以對象的美自詡、自居,掩飾自己的不足與過失,或推諉於環境、條件等客觀原因而原諒自己;當他面對假惡醜對象時。
雖已意識到自己與對象的相似性,卻有意識地尋找、誇大自己與對象的差異,或以他人也有類似的思想、行為而寬恕自己。這兩者都是為了掩飾自己的不合理性而尋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為自己開脫,證明自己思想、行為的合理性或失誤、過錯的不可避免性,既用以保持自己的心理平衡和安寧,又為自己和自己所依附的社會、團體作辯護。審美文飾是一種消極的心理防禦機制,是缺乏自檢、懺悔意識的表現,既損害了本真的自我,又妨礙了在審美中的自省和自新。